实习记者 王欣婷
8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公布了一张罚单,剑指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罚单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存在下列违规行为2013-2014年授信业务中,存在违规开立贸易背景不真实信用证、授信管理不合规、信贷资金被挪用、贷款三查不到位的问题。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处罚款180万元。
彭春燕是对前述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取消高管任职资格终身。
据天眼查,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1120962.9836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1120962.9836万人民币,并已于2020年完成了战略融资,交易金额1000亿人民币。其前三大股东为烟台市财政局(持股比例为6.5%)、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和烟台市富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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