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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持续加码,医药电商需要学着慢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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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持续加码,医药电商需要学着慢慢来

强监管下,草莽时期已过,行业需要上点“新价值”了。

文|氨基观察

监管、合规,将是医药电商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主题。

9月6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就《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检查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这份文件是继去年12月实施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之后,药监局专门针对药品网售第三方平台发布的检查文件,目的非常明确:

以多达40个检查要点的方式,提醒第三方平台需要落实的义务、责任。若不符合规定,将要遭到铁拳的打击。

不同发展阶段,互联网医疗有不同的故事。随着互联网医疗的红利日渐增加,平台需要承担的责任也会随着增长。

强监管下,草莽时期已过,行业需要上点“新价值”了。

/ 01 / 监管日渐趋严

医药是强监管行业,坚持“四个最严”原则,包括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互联网医疗也不例外。

2022年9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2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对药品网售的合规指引和要求更明确,同时也通过法规肯定了网售处方药的合法性。

众所周知,医药电商是互联网医疗的重头戏,而处方药又是整个药品销售的大头。《办法》的出台既为医药电商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反映出政策对整个行业发展的重视。

而以阿里健康、京东健康、平安好医生为代表的头部平台,踏浪前行也成了一种发展共识。

与此同时,这也拉开了行业监管趋严的大幕。

《办法》发布后不久,国家药监局综合司便下发关于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健全监管机制,采取常规检查、飞行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强化监管;同时要严查违法行为,针对第三方平台,要重点查处平台责任履行、经营行为管理等方面违法违规问题,针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则要重点查处销售假劣药等问题。

根据《办法》及《药品管理法》,第三方平台已经成为直接责任人:

发现无资质销售药品等严重行为,未履行资质审核、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相关部门将对平台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次《指导原则》,则是进一步细化、落实了第三方平台需要承担的责任。

/ 02 / 进一步落实平台“义务”

目前看,第三方平台需要承担的“义务”,可谓极多。

药监局将对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根据《指导原则》,对于第三方平台的检查,分为备案与资质审查、体系建设、经营管理以及处方药销售四大方面,17个检查项目,涉及第三方平台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业务的方方面面,共40个检查要点。

其中,平台经营管理、处方药销售管理是重点检查项目。

在经营管理层面,重点关注平台内入驻商家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方式经营药品的行为,比如B2C平台是否存在未取得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证的销售行为,又或者是已被吊销许可证或证照到期但仍在平台内开展经营活动的商家;同时,还要重点关注平台是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

而在处方药销售层面,重点关注平台是否存在虚构的、不科学的、夸大功效等方面信息,以及处方提供单位资质等。

综合来看上述40个检查要点,不难发现,《指导原则》依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而来,核心在于细化落实平台责任:

《指导原则》指出,若平台存在相应的问题,将会依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处罚。

事实上,在《指导原则》发布之前,国家药监局副局长黄果就曾表示,第三方平台落实好平台治理责任,对于提升网售质量、培育良好网售产业生态至关重要,“尤其是像阿里、京东、美团、拼多多、小红书等这样的大型平台,要带头落实平台责任,加强对入驻商家的合法资质审核和管理,强化平台在产品召回、风险处置和监督检查中的配合义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这也是为什么《指导原则》强调检查要重点考虑大平台的原因。

/ 03 / 合规、合规、合规

第三方平台监管趋严也不让人意外。

2022年,仅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网络销售额已达到2924亿元,监管部门预计2023年将超过3500亿元,高速增长的趋势非常明显。

在线买药成了常态,在医药新零售生态圈中,网络销售板块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当然,新模式、新渠道和新业态的出现,总会带来一系列新问题。

不能说野蛮生长,但不可忽视的一个事实是,网络销售平台成了违规行为的一个核心枢纽。

有数据显示,在某电商平台上卖药的店铺有数千家,远远超过获得国家审批的129家网络药店的数量;某电商平台入驻商家未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毫不夸张地说,这些乱象绕不开网络销售平台这个环节,网络平台对这些乱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也是《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出台的大背景,今年以来,全国多地药监部门也已发布相关文件,进一步落实药品网售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定接踵而至。

此次《指导原则》,更是进一步预示着,当前我国医药电商的生长标签正在由“野蛮”向“合规”转变。

从平台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如何在合规经营中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获得持续增长,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事实上,不止药品网售的监管在趋严,互联网诊疗的监管也在加强。不久前,北京已经打响了互联网诊疗乱象整治的第一枪。

8月21日,为了规范网络诊疗,北京市卫健委牵头组织制定了《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要加强药品管理,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严禁在处方开具前向患者提供药品。此外,对开展互联网诊疗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诊疗质控等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正如前文所说,医药是强监管行业,互联网医疗的相关政策一定越来越严格,合规是未来业务进行中需要认真对待的事情。而严格的监管政策,看似收紧,实际上通过明确路径、引导互联网医疗行业朝着更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这将有利于优秀、合规的企业发展,而不能跟上市场、政策的企业将逐步被淘汰。

互联网医疗的路还很长,面对日益庞大的在线问诊用户规模和强劲的医药电商发展势头,监管是好事。但对于希望依靠野蛮生长作为发展道路的平台来说,必然是穷途末路。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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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持续加码,医药电商需要学着慢慢来

强监管下,草莽时期已过,行业需要上点“新价值”了。

文|氨基观察

监管、合规,将是医药电商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主题。

9月6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就《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检查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这份文件是继去年12月实施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之后,药监局专门针对药品网售第三方平台发布的检查文件,目的非常明确:

以多达40个检查要点的方式,提醒第三方平台需要落实的义务、责任。若不符合规定,将要遭到铁拳的打击。

不同发展阶段,互联网医疗有不同的故事。随着互联网医疗的红利日渐增加,平台需要承担的责任也会随着增长。

强监管下,草莽时期已过,行业需要上点“新价值”了。

/ 01 / 监管日渐趋严

医药是强监管行业,坚持“四个最严”原则,包括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互联网医疗也不例外。

2022年9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2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对药品网售的合规指引和要求更明确,同时也通过法规肯定了网售处方药的合法性。

众所周知,医药电商是互联网医疗的重头戏,而处方药又是整个药品销售的大头。《办法》的出台既为医药电商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反映出政策对整个行业发展的重视。

而以阿里健康、京东健康、平安好医生为代表的头部平台,踏浪前行也成了一种发展共识。

与此同时,这也拉开了行业监管趋严的大幕。

《办法》发布后不久,国家药监局综合司便下发关于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健全监管机制,采取常规检查、飞行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强化监管;同时要严查违法行为,针对第三方平台,要重点查处平台责任履行、经营行为管理等方面违法违规问题,针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则要重点查处销售假劣药等问题。

根据《办法》及《药品管理法》,第三方平台已经成为直接责任人:

发现无资质销售药品等严重行为,未履行资质审核、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相关部门将对平台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次《指导原则》,则是进一步细化、落实了第三方平台需要承担的责任。

/ 02 / 进一步落实平台“义务”

目前看,第三方平台需要承担的“义务”,可谓极多。

药监局将对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根据《指导原则》,对于第三方平台的检查,分为备案与资质审查、体系建设、经营管理以及处方药销售四大方面,17个检查项目,涉及第三方平台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业务的方方面面,共40个检查要点。

其中,平台经营管理、处方药销售管理是重点检查项目。

在经营管理层面,重点关注平台内入驻商家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方式经营药品的行为,比如B2C平台是否存在未取得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证的销售行为,又或者是已被吊销许可证或证照到期但仍在平台内开展经营活动的商家;同时,还要重点关注平台是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

而在处方药销售层面,重点关注平台是否存在虚构的、不科学的、夸大功效等方面信息,以及处方提供单位资质等。

综合来看上述40个检查要点,不难发现,《指导原则》依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而来,核心在于细化落实平台责任:

《指导原则》指出,若平台存在相应的问题,将会依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处罚。

事实上,在《指导原则》发布之前,国家药监局副局长黄果就曾表示,第三方平台落实好平台治理责任,对于提升网售质量、培育良好网售产业生态至关重要,“尤其是像阿里、京东、美团、拼多多、小红书等这样的大型平台,要带头落实平台责任,加强对入驻商家的合法资质审核和管理,强化平台在产品召回、风险处置和监督检查中的配合义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这也是为什么《指导原则》强调检查要重点考虑大平台的原因。

/ 03 / 合规、合规、合规

第三方平台监管趋严也不让人意外。

2022年,仅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网络销售额已达到2924亿元,监管部门预计2023年将超过3500亿元,高速增长的趋势非常明显。

在线买药成了常态,在医药新零售生态圈中,网络销售板块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当然,新模式、新渠道和新业态的出现,总会带来一系列新问题。

不能说野蛮生长,但不可忽视的一个事实是,网络销售平台成了违规行为的一个核心枢纽。

有数据显示,在某电商平台上卖药的店铺有数千家,远远超过获得国家审批的129家网络药店的数量;某电商平台入驻商家未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毫不夸张地说,这些乱象绕不开网络销售平台这个环节,网络平台对这些乱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也是《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出台的大背景,今年以来,全国多地药监部门也已发布相关文件,进一步落实药品网售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定接踵而至。

此次《指导原则》,更是进一步预示着,当前我国医药电商的生长标签正在由“野蛮”向“合规”转变。

从平台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如何在合规经营中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获得持续增长,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事实上,不止药品网售的监管在趋严,互联网诊疗的监管也在加强。不久前,北京已经打响了互联网诊疗乱象整治的第一枪。

8月21日,为了规范网络诊疗,北京市卫健委牵头组织制定了《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要加强药品管理,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严禁在处方开具前向患者提供药品。此外,对开展互联网诊疗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诊疗质控等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正如前文所说,医药是强监管行业,互联网医疗的相关政策一定越来越严格,合规是未来业务进行中需要认真对待的事情。而严格的监管政策,看似收紧,实际上通过明确路径、引导互联网医疗行业朝着更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这将有利于优秀、合规的企业发展,而不能跟上市场、政策的企业将逐步被淘汰。

互联网医疗的路还很长,面对日益庞大的在线问诊用户规模和强劲的医药电商发展势头,监管是好事。但对于希望依靠野蛮生长作为发展道路的平台来说,必然是穷途末路。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