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万林9月11日公告,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万林木材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材产业园”)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申请人上海珉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珉大实业”)因买卖合同货款纠纷,将木材产业园列为被申请人,提起仲裁。截至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珉大实业请求裁决其与木材产业园之间签署的《水泥销售合同》于2022年3月17日解除:裁决木材产业园向其返还预付货款4800万元;裁决木材产业园向其支付预付货款占用期间的利息暂计250.59万元(以未返还预付货款金额4800万元为基数,按2022年3月21日公布的一年期LPR3.7%计付,自2022年3月23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现暂计至2023年8月19日);裁决木材产业园支付其为实现合法权益支付的律师费(暂计)4万元及差旅费等费用;裁决本案仲裁费用由木材产业园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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