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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情形?万通智控(300643.SZ)收关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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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情形?万通智控(300643.SZ)收关注函

监管层要求公司自查并说明相关内幕知情人在本次调整事项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情形。

2023年9月13日晚,万通智控(300643.SZ)发布关注函。

2023年9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下调了授予与归属条件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归属期2023年度至2025年度的净利润指标由2亿元、2.6亿元、3.1亿元分别下调至1.5亿元、1.8亿元和2.4亿元。我部对上述事项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情况:

1.请说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业绩考核指标及归属条件设定的具体背景及考量因素,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外部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前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设置是否审慎、合理,是否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因素。

2.《公告》显示,本次调整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主要是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未来发展和公司当前经营情况等因素影响。

(1)请结合上述影响因素的具体影响体现说明公司2022年10月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时无法预计上述影响因素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结合公司近三年财务数据及变动情况、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环境、同行业可比公司、海外市场业务等情况,详细说明调整后的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设置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具有充分的激励效果,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3.请你公司自查并说明相关内幕知情人在本次调整事项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情形。

4.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9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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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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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通智控:目前正在着力开拓挂车智能化应用
  • 万通智控:暂时没有计划开发固态电池等其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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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要求公司自查并说明相关内幕知情人在本次调整事项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情形。

2023年9月13日晚,万通智控(300643.SZ)发布关注函。

2023年9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下调了授予与归属条件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归属期2023年度至2025年度的净利润指标由2亿元、2.6亿元、3.1亿元分别下调至1.5亿元、1.8亿元和2.4亿元。我部对上述事项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情况:

1.请说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业绩考核指标及归属条件设定的具体背景及考量因素,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外部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前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设置是否审慎、合理,是否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因素。

2.《公告》显示,本次调整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主要是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未来发展和公司当前经营情况等因素影响。

(1)请结合上述影响因素的具体影响体现说明公司2022年10月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时无法预计上述影响因素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结合公司近三年财务数据及变动情况、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环境、同行业可比公司、海外市场业务等情况,详细说明调整后的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设置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具有充分的激励效果,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3.请你公司自查并说明相关内幕知情人在本次调整事项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情形。

4.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9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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