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实习记者 刘晨
石榴集团董事长崔巍下跪回应公司内部纷争引发外界关注后,该事件的另一方,桑春华也召开了沟通会说明他的观点。
9月14日,桑春华在当天的沟通会上对崔巍此前的说法进行了回应,并表示愿意让步,与崔巍共同解决纠纷问题,停止纷争,“不要占用社会资源”。
发布会上,桑春华展示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公示信息,仍表示崔巍仅凭公章解除自己职务的行为违反了董事会的合法流程,目前已移交丰台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桑春华在具体的回应中表,有关自己的大规模债务危机属于无稽之谈,这属于个人财政问题,与公司业务无关;目前双方应共同关注公司股权结构调整、金融机构的评估、以及供应商、业主和员工的共同利益。
公开资料显示,崔巍和桑春华于1998年共同创业,25年来经历了华美、K2和石榴,公司的业务规模曾在北京房地产市场占据一席之地。
但创业后期,两人就职责分工、股份分配、公司分红等问题多次产生争执,最后都不了了之。2021年5月,石榴集团在港交所递交IPO招股书,上市未果,这成为了两人矛盾爆发的导火索。
随着上市失利,桑春华正式提出“分家”。
不过,据桑春华描述,崔巍不同意按持股比例58%和42%对应的估值来分,而是要大股东溢价30%,即按75.4%和24.6%的股权比例分家,桑春华不同意这样的分配,于是产生了后续的一系列争端。
在9月11日石榴集团的发布会上,崔巍对外表示了收回原总经理桑春华职位变动的原因,第一,巨大的、突发性的、桑春华外部个人债务。第二,公司管团队开始亲属化、内部化、团伙化。第三,公司内部管理、成本控制极度混乱,公司法务部门形同虚设,公司招投标流程严重破坏、徒留形式。第四,公司外部的市场商誉严重受损。
桑春华此前也曾表示,对于双方在经营理念等方面的分歧,应在股东层面妥善协商解决。
以下为9月14日桑春华回应的主要内容(有删减):
一、我没做过某人(崔巍)的学生,崔巍先生是教地理的,96年参加工作,98年世界杯期间认识崔巍,我做一手房,他做二手,一间15平米的门店,我们聊得很投机,我动员他去做一手房,随后去到了青岛创业,确定股权比例 70:30。从98年到01年,在青岛、济南三年从零开始积累了1000万。
二、2001年到了北京,与崔巍在恒基中心谈股份分配,崔巍说60:40,我不同意,我要求51:49,最后达成58:42,随后注册了一家叫北京雅居乐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此为主体开始了销售和开发业务,03、04年开发了通州的阳光好东东、朝阳的华美橡树岭,02年以此公司名义拿了石榴中心的地,所谓赠送股份并不属实。
三、公司25年从未分过红,崔巍和我需要用钱就从公司借。12年我和崔巍对怎么经营公司已经有了分歧,怎么改变作坊的模式,希望用上市来推动,调整治理结构,结束草莽时代,但未果。
从12年开始无数次重大决策失败无不是作坊模式造成的。后来21年上市未果,22年我提分家。
五、公司所有的员工、管理人员入职都履行了公司程序,跟我相近的人都是需要崔巍单独同意,人力资源备案,任人唯亲并不属实。 我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严格按公司制度规矩来,不在范围内的事,和崔巍商量,公司成本混乱的事也不准确。
六、最近的八卦事件,已经采取法律行动。
七、为了金融机构、供应商、业主、员工利益,希望停止纷争。
借此机会和崔巍先生说几句,一起共事了 25年,从白手开始,彼此都为石榴做了大量的工作,功过已不重要了,重要是当下,光靠下跪解决不了问题。当下两个人股权利益也不是最重要的,更重要的是金融机构的安全,供应商利益,业主利益,员工利益。
我再次承诺,虽然不承认、不同意你所谓的同股不同权,我还是愿意让步,直至达成一致,停止纷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