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2023年9月27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对《上海市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
仲裁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纠纷解决制度,也是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对于高效便捷的解决商事纠纷,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上海正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但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上海也存在着仲裁机构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仲裁国际竞争力不够强,仲裁对外开放程度不够高等问题。为此,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加强仲裁机构和从业人员能力建设,推动仲裁机制创新,完善仲裁发展支持政策,健全行业监督管理。
据悉,《上海市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草案)》共五章四十一条。
《条例(草案)》对“三特定”仲裁、仲裁地、相关支持机制、名册外仲裁员等仲裁机制创新作出探索性规定。
《条例(草案)》支持上海仲裁机构立足国情,借鉴国际仲裁先进经验,制定实施并及时优化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适应仲裁业务发展的仲裁规则。
《条例(草案)》支持上海仲裁机构加强国际贸易、国际并购、海事海商、航空航运、知识产权、金融证券期货、建设工程、生态环保等专业仲裁服务品牌建设,制定专门仲裁规则,编制专业仲裁员名册,提升仲裁专业化水平。
《条例(草案)》支持上海仲裁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办事机构,拓展国际仲裁业务,提高涉外仲裁服务能力。
《条例(草案)》还对临时仲裁、临时仲裁配套服务、临时措施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一方当事人为上海注册的企业、另一方当事人为境外注册的企业相互之间的国际商事、海事争议,可以约定在上海、按照特定仲裁规则、由特定人员组成临时仲裁庭进行仲裁。
此外,条例(草案)明确上海仲裁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防范化解我国企业海外投资争议提供相关服务。
此次征求意见的重点,一是对提升上海仲裁机构和从业人员能力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对提升本市仲裁跨境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对完善本市仲裁发展支持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等。
当前,上海仲裁国际公信力、竞争力和影响力正显著提升,2021年,上海首次跻身全球最受欢迎仲裁地前十名,并已成为中国内地境内外仲裁机构资源最集中、最丰富的城市之一。
目前上海有本地仲裁机构3家、国际组织仲裁机构业务机构1家,另有国际商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韩国大韩商事仲裁院共4家境外仲裁机构代表处。
上海本土仲裁机构在册仲裁员3765名,其中外国籍和中国港澳台籍仲裁员870名,占比23%,来自全球118个国家和地区,覆盖RCEP全部成员国以及85个“一带一路”国家,可以使用40多种语言进行仲裁。
2022年,上海仲裁机构受理案件8306件,同比增长6%;标的额1058亿元,首次突破1000亿元关口,同比增长39%,单一案件标的金额最高超过2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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