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丰控股9月28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贤丰集团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获得法院裁定受理。
目前,贤丰集团仍然与多数债权方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各方一致力促整体债务解决方案向好的结果发展。贤丰集团也会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保持密切沟通,争取让其同意整体债务解决方案并执行。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相互独立,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良的影响。本次事项是否会影响公司的控制权将视后续的破产方案及法院作出的最终裁定而定,是否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9,152,000股,全部为非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3%,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1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1.63%。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和轮候冻结159,1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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