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10月9日向金鸿顺下发《关于对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洪伟涵及关联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交所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实际控制人洪伟涵,关联人洪李纯玉予以监管警示。
经查明,2023年8月4日,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关于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称,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将全资子公司张家港鸿洋机械工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北京奥能恒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相关事项。
经当事人反映及公司自查,公司时任董事、实际控制人洪伟涵之母洪李纯玉实际系该笔交易资金的提供者,因此,追认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洪李纯玉为关联人。本次交易金额2470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2.3%,但因洪伟涵、洪李纯玉未告知公司洪李纯玉实系本次交易的对手方,导致公司未按照关联交易履行相关审议披露程序,仅按照一般应当披露的交易进行审议和披露,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迟至2023年8月2日,经自查后,公司才就上述交易补充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任董事洪伟涵、关联人洪李纯玉隐瞒关联交易实质,导致公司未能就该项交易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决策及披露。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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