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王欣婷
10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西南监管分局公布了2张罚单,剑指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及其相关负责人。
罚单显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存在以下违规行为:贷款三查不尽职,借款人与实际用款人不一致。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西南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规定对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处罚款20万元。
熊晓龙时任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副行长,对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贷款三查不尽职,借款人与实际用款人不一致事项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西南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警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贵阳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7年,位于贵州省贵阳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其前三大股东为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持股比例12.82%)、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49%)、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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