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石科技10月25日公告,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民民《关于提议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杨民民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不超过4000万元(均含本数)。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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