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为加强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维护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保护存款人利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各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如下最低要求:(一)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二)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三)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商业银行的杠杆率不得低于4%。系统重要性银行在满足上述最低杠杆率要求的基础上,还应满足附加杠杆率要求。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杠杆率要求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另行规定。《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机会前瞻】
今年2月份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就《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历时9个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终于落地。《办法》的发布被视为进一步完善了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则,提升了风险管理水平,同时也将为服务实体经济开辟新的途径。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发布旨在完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差异化资本监管思路下中小银行合规成本有望下降。
正式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完善;首先是结合相关业务风险特征,进一步校准部分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优化个别表外业务适用的信用转换系数。其次是细化完善规则表述,使规则更易于理解和执行。再次是制定配套政策文件,明确过渡期安排,确保实施工作稳妥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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