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11月3日公告,公司、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23年10月31日分别与云南佳骏-招平煜荣投资联合体及其指定的适格主体共计9家重整投资人签署《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协议》。
根据公司、管理人与产业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作为投资对价之一,产业投资人作出了资产重组承诺,涉及的资产重组事项可能触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存在由于产业投资人单方违约、重组程序未获审议审核通过、重组标的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原因而发生履约风险的可能,从而造成资产重组承诺终止履行、无法完成或重组失败的风险,该事项仍有重大不确定性。重组标的存在因经营业绩受原辅料及产品价格变化等因素影响较大以及市场环境变化、经营资质到期后未能延续、核心技术被对手赶超等原因导致重组标的发生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指标下滑的风险。此外,《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重组标的为标的公司股权或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所对应的经营性资产,最终置入的是股权还是主营业务对应资产仍有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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