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洁股份11月6日公告,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及签署金森新能源部分股份《代持股协议书》的受托方李国富和委托方刘必安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金森新能源、李国富以及刘必安立案。
本次调查仅针对公司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及其相关人员,暂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宜相关进度,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来源:界面新闻
梦洁股份11月6日公告,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及签署金森新能源部分股份《代持股协议书》的受托方李国富和委托方刘必安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金森新能源、李国富以及刘必安立案。
本次调查仅针对公司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及其相关人员,暂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宜相关进度,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