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西钢11月7日公告,11月6日,公司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以公司现有A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21.1459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约2,209,996,605股A股股票,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45,118,252股增至3,255,114,857股。
上述转增股票不向股东分配,其中,1,124,910,000股股票用于有条件引进重整投资人,建龙集团指定主体天津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建龙”)以1.29元/股受让974,910,000股转增股票,长城资管甘肃分公司、外贸信托、招平资管以1.70元/股分别取得5000万股转增股票;剩余1,085,086,605股股票通过以股抵债的方式清偿公司及矿冶科技的债务。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钢集团”)变更为天津建龙,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张志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