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独角金融 姚悦
编辑|付影
近日,兴业银行正在直播关于“11月固收资产配置策略”相关内容。不料,突然冲进一批“游客”把评论区给炸了。讲解人一度中途离席,直播结束,投资人意犹未尽,评论持续滚动了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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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游客”正是购买过兴业信托一款“暴雷”产品的投资者,兴业银行则是兴业信托的母公司。
兴业银行直播“另类走红”,也让兴业信托产品“暴雷”事件重获关注。
两年前,兴业信托发布了一款总额4.55亿元的产品,最终投向地产商旭辉集团的一个项目。但随着去年年底旭辉集团“暴雷”,暂停支付到期境外债务。信托产品未能按期兑付,据《中国房地产报》报道,兴业信托还在没与投资者协商的情况下,展期两年。
今年上半年,旭辉集团继续亏损64.32亿元,资产负债率77.1%。不过,近期,旭辉两笔32亿元境内债券获得展期。
子公司产品暴雷,自己直播被“砸场”,兴业银行冤吗?“直播间风波”后,再问4.5亿产品暴雷,兴业信托为何会投后失职?
1、4.5亿产品违约一年,仍无实质进展
回到两年前,这次事件的起点。2021年4月,兴业信托发行了一款名为“兴业信托 筑地 D015(旭辉杭州新塘)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筑地计划”)的产品,募集资金4.5亿元,2022年10月到期兑付。该产品吸引了182位投资人分4期购买,人均投资金额近250万元。
然而,2022年10月,“筑地计划”并没有如期兑付,原因是旭辉集团已经处于“暴雷”边缘,无力偿还借款。一个月后,11月1日,旭辉集团公告宣布暂停支付到期境外债务,彻底官宣“暴雷”。次日,兴业信托随即发布公告,宣布“筑地计划”展期两年。
值得注意的是,据《中国房地产报》报道,有投资者表示,投资人并不同意展期,兴业信托在未召开受益人大会的情况下单方面和旭辉签了一个展期方案。
2022年12月,多名投资人向福建银保监局实名举报兴业信托。有投资者向“中国网财经”出示的《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调查意见书——闽银保监举复【2023】65号》显示,经调查,福建银保监局表示,兴业信托在产品投后管理中,存在履职不到位情况,以及兴业信托经营该信托计划时,存在对股权项目底层资产管控力度较弱情况等。
图源:中国网财经
不过,至今产品兑付展期一年,据公开资料,仍没有关于“筑地计划”兑付或者处理的实质性进展。投资者的资金被占用时长已有2.5年。据“第一财经”报道,该项目总额4.55亿元,到期时仅兑付了2000万元。
“房地产信托违约近年来屡见不鲜,旭辉作为大型房地产公司也是面临大面积融资违约的情况,这其中有大环境的影响导致项目进度显著放缓,回款也显著不及预期,也有其自身没有控制好融资杠杆的原因。”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表示,对于投资信托的投资者来说,大多无法清晰认知产品交易结构的情况下,违约后更容易产生对信托公司的不信任。
2、直播间被“炸”,兴业银行冤吗?
“暴雷”产品是兴业信托发行的,投资者之所以冲进兴业银行的直播间,是因为兴业银行和兴业信托关系密切,且和“暴雷”产品本身也存在一定直接联系。
兴业银行是总资产规模接近十万亿的股份行,另据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2020年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兴业银行按照一级资本排名第21位。
兴业信托是兴业银行的控股子公司,后者直接持有前者73%的股份。据2023半年报显示,在兴业银行的五个主要子公司中,兴业信托的总资产排在第三,为693.6亿元。
上半年,兴业银行营收1110.47亿元,归母净利润426.8亿元。兴业信托的营收贡献约1%,为13.01亿元,同时是五大子公司中唯一亏损的,净利润-2.99 亿元。
除了“血缘”关系之外,兴业银行与兴业信托的“筑地计划”产品,也有直接关系—— 根据“时代财经”报道,有投资人是通过兴业银行渠道认购“筑地计划”。此外,也有投资者表示,购买兴业信托的产品,也是看中了兴业银行的背景。
当然“看重背景”具有主观因素,但根据代销产品这一事实,兴业银行是否要为此担责?
IPG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认为,根据前述事实,无法直接判断兴业银行对投资者负有责任。因为兴业银行只是提供了销售渠道,并未直接参与产品的设计和发行。
“不过,如果兴业银行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例如未尽到适当的风险提示义务或者存在误导性销售等行为,那么兴业银行则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柏文喜补充到,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兴业银行要负有责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兴业银行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二是投资者因此遭受了经济损失;三是兴业银行不能证明投资者损失是由于市场风险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
四川省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郝慧珍表示,“关键还是要看投资者与公司签订的信托协议是怎么约定的,以及信托公司在履职过程中是否存在故意以及重大过失。”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筑地计划”项目整个融资过程,有两大尚未解开的疑问,与兴业银行亦存在一定关联。
“筑地计划”的资金投向了杭州市萧山区滨旭府项目,该项目最终的拥有方是地产商旭辉集团。该项目曾由兴业银行提供过18亿元开发贷款。
其一,据“第一财经”报道,开发贷的审批意见通知书中明确显示,该项目不得新增其他融资及对外担保,项目公司股权、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均不得在其他机构融资或再设置其他抵押。
兴业信托为什么能违背母公司兴业银行的规定,通过“筑地计划”向该项目融资?
其二,据《中国房地产报》报道,有投资者表示,从信托资金用途来看,信托资金投向SPV(特殊目的的载体也称为特殊目的机构/公司)的股权投资,但实际募投资金用于提前偿付了当时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借给旭辉 " 滨旭府 " 项目18亿开发贷中的2.5亿元,这2.5亿元原本的到期时间是2023年5月,此后陆续还款。
原本投向SPV的股权投资,为什么还了兴业银行的部分开发贷,且是提前偿付?
3、与融资方关系微妙
投资人向福建银保监局反映,兴业信托存在“贷后监管严重缺位,无视该项目资金被抽逃”等问题。
据“中国网财经”报道,福建银保监局调查后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兴业信托默许纵容项目公司抽逃资金、默认交易对手挪用信托资金。但兴业信托已监测到SPV公司回款异常且持续未达标,应知晓SPV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存在投后管理履职不到位问题。
但关于兴业信托为什么会出现投后管理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目前还没有进一步的结果。
值得一提的是,一直以来舆论未重点提及到一个点——天眼查显示,旭辉集团创始人、董事林中,同时也是兴业信托的董事。
图源:天眼查
根据《公司法》,董事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
据了解,通常情况下,两家公司共有董事的原因包括业务合作、优化资源共享、推动业务协同等。共有董事的好处包括促进资源整合、提高决策效率、加强沟通协调等。
“然而,这种关联关系也容易出现风险,例如可能存在利益输送、风险蔓延等问题。”柏文喜表示。
不过,廖鹤凯也强调,在厘清违约事件责任中,目前共有董事还只是一个信息,说明两家公司之前有较为密切的合作。具体还要看公司内控机制是否有效执行,是否有违反内控规定的行为。
受整体环境影响,旭辉集团今年上半年,合并口径净利润为-68.81亿元,同比下降377.06%,其中归母净利润为-64.32亿元,同比下降456.69%。
为缓解流动资金压力及为业务营运提供资金,公司正多渠道寻求措施,包括处置境外资产、推动债务重组、拓宽融资渠道、寻求驰援者等。
根据旭辉控股3月10日的公告,已推出了第一版境外债务重组方案。据“财联社”报道,业内人士称,旭辉控股正在与债权人沟通,重新制定“短端削债、中期转股、长期保本降息”为原则的境外重组方案。
兴业信托副总裁柯阿勇今年年初正式履新。 半年会议中,兴业信托也特别强调“以安全发展为底线,全面抓风险管理。”试想,如果在采取应对措施的同时,产品发行方兴业信托,主动联合融资方旭辉集团,建立与投资者畅通的沟通渠道,给出明确的交代,类似兴业银行直播“另类走红”的事件,发生的概率是不是就会小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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