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洋11月24日公告,收到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鲁06破申6号】,烟台中院受理北京汉业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本案由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审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仍为“*ST东洋”。公司股票自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起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本次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东洋”,证券代码仍为“002086”,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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