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敬一山
近日,江西有彩民“花10万买彩票中2.2亿”,引发各方关注。此前,江西省福彩中心宣传部工作人员曾表示,该彩票游戏不存在内幕,也不能透露中奖者的具体身份。12月7日,江西省民政厅一名工作人员回应媒体称,针对此事他们已经展开调查了,但是否会发布通报,自己并不清楚。
这是一个在众多老彩民看来也显得匪夷所思的巨奖。中奖者于12月2日,在南昌市福彩站点购买了50000注号码相同的快乐8游戏“选七”玩法的彩票。最终这些彩票单注奖金4475元,总奖金高达2.2亿多元。按照相关规则,中奖者甚至连一分钱税都不需要缴纳。
虽然中大奖本就是小概率事件,任何彩票大奖事后都难以用常情常理来解释,可是这一次的中奖方式,即便是在熟悉彩票游戏规则的人看来,也显得疑点重重,网上质疑声四起也就毫不意外。现在江西省民政部门表态说要调查,可到底最终会给出什么结论,彩民和网友们并不乐观。
这并非是第一次彩票中奖引起质疑,但纵观以往案例可见,很少有调查会以存在内幕为由推翻中奖的既成事实。如中国福彩服务热线电话的客服人员所说,中奖者个人信息属于隐私,他们也无法查询。隐私是一个很好的“挡箭牌”,令外界监督无从着手。而让负责彩票业务的部门自己查自己,谁又有这个动力自揭其丑呢?不管事实上有没有猫腻,最终的结论大概率也是“没有内幕”。而这样的结论,注定也就很难消除外界疑虑。
所以,近些年来彩票相关的争议,基本就处于这样一个不断重复的循环。只要有大奖出现,外界就会有很多质疑,可这些质疑最终都很难被证实,然后彩票的游戏继续,直到下一个大奖再次出现并引发质疑。
面对彩票领域这一无法自证的窘境,不由让人想到难产的彩票法。中国彩票行业发展已长达30多年,业务层面按理说已经相当成熟,可是相应的法律约束却严重滞后。彩票管理至今还是依赖《彩票管理条例》和一些部门规章制度。
彩票立法的呼声已经持续多年。在全国两会上,至少从2001年开始,就陆续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制定彩票法的建议。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曾批示,要求就彩票立法问题进行研究;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将彩票法列入三类立法项目(意味着彩票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彩票法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预备审议项目。
不过至今为止,彩票立法还没有取得可见的实质性进展。多年前一些专家谈及彩票法难产的原因,都指出重要问题在于多部门利益难摆平,核心在于彩票的管理、公益金的使用等方面。部门利益难摆平,立法进展就受阻;立法难出台,部门利益更难理顺。这就成了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难题。
在某种程度上看,彩民中大奖之后引发的质疑潮,和彩票法难产,是同一个问题在不同层面的体现。因为管理和利益等没有理顺,所以出现问题时就很难给出具有公信力的调查报告;也因为管理和利益没有理顺,彩票立法的工作就难以有效推进。故而要想走出个案引起的循环,或许就要在这些更为根本的问题上,尽快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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