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12月8日向*ST围海下发关注函,2023年12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公司2022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与公司子公司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一是上海千年2020年之前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项目成本,可能导致以前年度成本和净资产确认不恰当。同时,对账期间提供的资料与以前年度审计时上海千年管理层向会计师提供的资料出现重大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二是年审机构未能对上海千年报告期成本的真实性、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三是年审机构无法就公司对上海千年商誉减值准备金额及剩余股权对应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金额的合理性进行判断。
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具体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说明公司更换审计机构的具体原因,并说明中兴华所不再担任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事项与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是否存在关联,公司与中兴华所前期沟通是否存在争议,如有,详细说明具体存争议的事项。
要求结合公司本次拟聘任中兴财光华所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的执业情况及其收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其是否具备承接并完成公司审计业务的能力。并要求公司就2023年审计机构聘任事项,说明与中兴财光华所的沟通筹划过程及决策过程、相关推荐人(如有)、推荐人与中兴财光华所及项目组成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公司与中兴财光华所及年报审计项目组成员是否就审计意见等作出约定或其他安排,是否存在变更审计机构以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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