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云信12月10日公告,公司子公司华创证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京02执异1202号)。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1. 依法撤销法院做出的(2021)京02执1518号之一执行裁定;2. 撤销法院于2022年5月26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对案涉股份的拍卖,并依法重新拍卖;3. 请求依法不予退还华创证券已交纳的保证金。”
法院审查、裁定如下:根据《拍卖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核准股东资格后,方可向华创证券出具执行裁定书。法院于2022年6月16日作出的(2021)京02执1518号之一执行裁定为错误执行行为,予以撤销;中国证监会正对股东资格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核,北京嘉裕申请重新拍卖等其他异议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依法予以驳回。
目前,中国证监会已依法受理华创证券变更为太平洋证券股东资格申请。前述裁定对股东资格核准无实质性影响。华创证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股东资格后,到法院重新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