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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中的网约车聚合平台:是鲶鱼还是野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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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中的网约车聚合平台:是鲶鱼还是野蛮人?

安全合规和AI场景化或是最优解。

文 | 来咖智库 龚岩

编辑 | G3007

最近,全国断崖式降温以及多地的暴雪模式,给人们带来了出行难题,为了能打到车,很多人都会选择在聚合平台叫车。

所谓聚合打车平台,主要是指依托于导航地图、生活消费、在线旅游等用户出行场景需求,通过接入众多第三方网约车公司,将驾乘双方“撮合”到一起完成出行服务,但平台本身不提供网约车运力,也不参与定价,这类聚合平台以高德打车、美团打车、携程用车、百度打车、腾讯出行等代表。

交通部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0月31日,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系统10月份共收到订单信息8.09亿单,其中面向乘客、与网约车平台公司共同提供服务的平台(俗称“聚合平台”)完成2.23亿单,环比上升3.6%,占同期网约车总订单量的27.56%,整体上呈逐年增长趋势。

聚合平台的兴起和发展,直接影响着整个网约车行业的生态,因此引发的一些新现象与新课题更加值得关注。对于聚合平台,有人说是鲶鱼,因为可以靠着这种为中小网约车运营商引流的模式,以提高出行效率,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但也有人认为聚合平台是野蛮人,以流量裹挟着众多鱼龙混杂的网约车公司,侵蚀了行业安全合规生态,降低了行业的信任度,是一种破坏式的倒退。

那么,我们该如何认识网约车聚合平台?其在安全治理和监管上有什么难点?未来网约车行业又该走向哪?

01、服务品质VS供需效率,争议中网约车聚合平台

经过了几年的教育,聚合打车模式对消费者来说并不陌生,因为其正好切合了便捷和低价两个消费特点。其中便捷是因为网约车聚合平台能够同时接入多家网约车公司,运力的增加让消费者能更高效的打到车辆;而低价在于聚合平台吸纳了大量中小网约车公司,并能以较低的价格接入平台以获取订单。

但事物通常具有两面性。一方面网约车聚合平台能一键呼叫多平台;但另一方面是准入门槛不高,无法兼顾服务的品质。比如在发展初期,网约车聚合平台的发展,沿袭了互联网公司一贯采用的快速起量方式,在短期内接入了大量中小网约车公司,企图通过“百团大战”的模式打碎出行巨头的优势地位。然而这种粗放的运营模式,导致大量资质不全的“黑车”司机参与到网约车运营当中,造成乘客服务体验的降低,有时甚至会存在人身安全隐患,也引发了种种争议。

在乘客端,除了出现车辆不匹配、丢失物品难找回、费用纠纷等常见问题外,最重要就是交通安全以及由此引发的责任认定。据媒体此前报道,2022年6月末,郑州一名女大学生通过高德打了一辆有象约车,行驶途中与大型货车发生碰撞事故,乘客受重伤不治身亡;2022年11月,重庆的妥妥E行网约车司机,出现交通事故撞飞路人,目前伤者刘女士处于植物人状态,家属已花费近两百万;2023年7月,成都鞍马出行无证网约车司机,出现重大交通事故一死两伤……这些涉及聚合平台的安全事故中,均出现了聚合平台、网约车公司以及涉事司机三方相互推诿的情况,导致责任认定难,乘客投诉无门、维权无期。

而在司机端,今年来,全国多地发布了网约车市场饱和预警,但聚合平台中的一些网约车公司,通过高薪诱惑的方式吸引了众多司机入局。一位高德平台的飞嘀打车司机就透露,只要有驾照,不管你之前是否有过酒驾、交通肇事等违规记录,基本上都能通过平台的审核,有时候上午提交资料,下午就能通过。

除了审核把关不严外,司机有时还会成为被坑的对象。比较常见的是网约车司机“上班分润模式”,司机提车前与网约车公司签订租车合作协议并缴纳押金,协议中列明了司机每天要达到的流水,如果没达到就算违约,而在实际执行中,网约车公司还要求司机只能跑指定的平台,参加“一口价”和平台各种活动,如果出现保养、违章等情况都要罚款,如果想要退车,得先扣除各种违约金和管理费。

长期专注于各类合同纠纷的北京中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黄村夫,就将聚合平台上侵害司机权益的现象总结为三个问题:一是上班分运模式诱导入局,租车协议成争议。二是流量车辆无法保证,稍有不慎就踩坑。三是各种克扣难提现,平台跑路不担责。

另外在行业影响上,根据媒体的报道,聚合平台模式对当前的网约车行业多年来形成的安全合规生态,存在着破坏性的影响。此前,经过国家的大力整治,一些违规经营的中小网约车企业本该大浪淘沙被淘汰(国家需要网约车企业持牌经营,且需要在服务城市有相应的线下运营主体和员工),但聚合模式却给它们开了一个口子,很多这类网约车企业就隐身于此,这可能造成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失灵,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这也是导致出现司乘安全隐患的直接原因。

相比于自营网约车公司,网约车聚合平台对合规性的把控力有限。比如对于滴滴、T3、曹操、如祺们这类的自营模式,直接链接司机与用户;但聚合模式下,司机与用户之间至少隔了两层平台,有些中小型网约车公司旗下关联各类租车公司。违规调价、司机身份核验不严等引发监管问题,一个原因就在于这种层层倒流的组织模式。这种模式不仅阻滞了网约车行业的合规进程,还分流了市场本就不高的利润空间,加剧行业内卷。

今年4月,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其中还提到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这包括不得以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督促网约车聚合平台不得干预网约车平台公司价格行为,不得直接参与车辆调度及驾驶员管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此后,关于网约车聚合平台违规调价、司机核验不严、售后服务不完善等问题的监管风暴,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比如7月,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联合约谈高德打车及携华出行、星徽出行、风韵出行、妥妥E行、呼我出行、及时用车、900游、AA出行、旅程用车等9家网约车平台负责人,提出警告提示,要求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社会公示调价行为。

目前来看,聚合模式相当于是平台的平台,通过聚合扩大了平台的规模、提升了效率,但是网约车行业涉及安全、隐私等较为复杂的场景,较小的网约车平台虽然能够通过低价从聚合平台吸引乘客,在乘客的安全和体验、还有司机的收入保障以及引导行业安全合规等服务品质方面,却存在着不足,有待进一步改进。

02、聚合平台安全合规监管难,到底难在哪?

作为网约车中的“新业态”,聚合平台仍处于快速发展变化中,要推动其走出粗放阶段,需要坚持创新发展和监管规范并重。而在聚合平台的安全合规监管方面,有两个方面的难点值得关注。

其一需要解决平台定性的问题,这直接关系到不可回避与忽视的责任问题。此前就有专家指出,网约车聚合平台的合规成本很低,只是做信息撮合的中介,存在平台责任不够明确、从业人员和乘客合法权益保障不到位等问题,而成本的责任与市场权利应该匹配,否则这样的差异可能导致不公平竞争。

对于传统的网约车经营者,按照交通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应当具备三项经营许可,即俗称的平台证、车证、人证“三证合规”,而且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今年4月,在交通部发布的网约车聚合平台管理新规中,也提到各地主管部门要指导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按照《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依法合规开展经营。

但今年6月30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聚合服务经营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认定网约车聚合平台经营者是与平台内网约车企业共同提供网约车服务的电商平台,应当对平台内网约车企业提交的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不得为未取得许可的网约车企业、车辆、驾驶员提供网约车聚合服务。也就说,对于网约车聚合平台的认定以及管理依据,到底按照网约车行业的规定,还是按照电商平台的规定,仍然有待厘清。尤其是相比电商行业,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事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交通问题并不是小事。

或许正是考虑到聚合平台的特殊性,在上述广州市发布的《通知》中,也特别提到聚合服务经营者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营运的,将依照《暂行办法》《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其二是聚合平台的多层嵌套问题,需要引入新的监管思路。此前就有媒体报道,网约车聚合模式是平台中的平台,是一个多层次嵌套的模式,大平台下有小平台,小平台再接入司机,一层套一层,类似商业上的多层控制结构,而这种多层嵌套结构,不仅会让平台逃避责任,也会让一些违规公司或司机有机可乘,这带来了安全监管和合规治理的难题。

据野马财经的调查,位于高德打车体系中核心位置的网约车平台服务商,很多其实都与高德、阿里有着深层次的利益绑定,其中妥妥E行、携华出行、365出行、及时用车更是被称为高德打车的“四大金刚”。

在12月初举行的《网约车聚合平台安全发展与合规建设》的研讨会上,与会的专家就指出,聚合平台的模式带来了很多挑战,其中有两个问题比较突出:一是双层平台的嵌套降低了信息的透明度。二是可能产生一些主体缺位的问题,在资源模式或者单层平台下主体比较好界定,但是在平台嵌套或者双层平台下主体不太好确定,有时候会出现互相推诿的问题。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徐翔认为,“创新模式+数据闭环+嵌套结构,导致聚合平台难以监管,隐蔽性的模式导致相关政策缺乏理论基础,市场地方难以准确测量。在网约车行业,如果想测量聚合平台,就要找到每个小的网约车公司,但这些公司可能是多方面服务,市场比较难界定,而难界定就不容易监管。”

一位不具名的经济学家就向来咖智库表示,对于这类嵌套式平台的商业组织模式,穿透式的监管将变得更具必要性和重要性,这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更好的资质隔离;二是聚合平台对接入平台要履行足够的资质审查和信息披露的义务;三是在一定的情况下,聚合平台需要穿透接入的网约车平台,对接入平台上的主体进行资质审查和信息披露;四是要切实履行好首问负责制的责任,包括客服响应、赔偿责任等方面。

03、合规发展和AI场景化,网约车的未来之路

和前几年爆发式增长相比,当前整个网约车市场已日趋饱和,而竞争的焦点,也逐渐从以往那种对外扩张求规模,进入到精细化运营拼服务的阶段,无论是自营还是聚合模式,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消费者的特定出行需求。

当前网约车市场的增长矛盾,也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平台运力增加的规模效应与多承运商的服务质量下滑、服务标准难统一的矛盾;二是层层嵌套的轻运营模式下,对打车平台监管成本较高、对司乘触达不足的矛盾。

徐翔就提到,对当前的发展来说,聚合平台应该是重要的治理对象,相应的监管缺位、市场的非良性竞争等一系列的现象,不利于我国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在聚合平台的治理过程中应坚持权责对等、数据安全、流量管控的三大原则,方案设计上希望注重平台企业和政府的监管,让企业发挥社会服务作用,发挥非正式规则与正式规则的互补作用,以实现聚合平台的综合治理模式创新。

还有一点也需要指出,网约车行业属于交通民生行业,其经营者既要考虑商业利益,同时也要考虑商业伦理和道德,不能一味的逐利,将安全置于发展之后,而是要成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重要补充。这也是近年来,为什么网约车主管部门陆续出台各种政策,从保障驾驶员获得合理劳动报酬和休息时间,到规范抽成比例、督促公开计价规则,再到清退无证车辆和无证人员等,都是为了确保行业能够走向公开透明、走向安全合规的轨道。

与此同时,网约车行业也需要持续创新,以提升出行效率和体验。在消费研究专家刘洋看来,无论是网约车平台还是聚合平台,谁能够把AI应用做到最贴合用户的需求,谁就能够在未来的竞争中占有先机。在未来一个阶段,影响聚合网约车平台能不能更好良性发展的要素,一是跟流量入口结合的程度,比如餐厅、社交、活动,等等;还有一个是人和事件的关系、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主要发生在微信,或者是企业用的企业微信或者飞书能不能进去。人和事件,要么是旅游,要么是城市内的活动,或者是吃饭、社交,这些平台决定了聚合平台是不是后面有长足的发展。

刘洋还指出,对接流量入口本身也并不是决定性的,未来的发展趋势就是能不能做好AI+,这个时候信息中台的建设就会非常重要,就看聚合类平台能不能前瞻性地去进行资源投入。目前看,聚合平台更多还只是信息交互中心,并不具备整合能力,需要调动的公司太多,这对聚合平台来说也是一个挑战。

总的来看,对于网约车行业未来的发展,首先需要合规性经营,按照交通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来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保障出行安全;其次是要做好服务标准化,包括巩固平台优势、用户服务为中心以及提高审核资质要求等,这样才能进一步打开增长空间。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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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中的网约车聚合平台:是鲶鱼还是野蛮人?

安全合规和AI场景化或是最优解。

文 | 来咖智库 龚岩

编辑 | G3007

最近,全国断崖式降温以及多地的暴雪模式,给人们带来了出行难题,为了能打到车,很多人都会选择在聚合平台叫车。

所谓聚合打车平台,主要是指依托于导航地图、生活消费、在线旅游等用户出行场景需求,通过接入众多第三方网约车公司,将驾乘双方“撮合”到一起完成出行服务,但平台本身不提供网约车运力,也不参与定价,这类聚合平台以高德打车、美团打车、携程用车、百度打车、腾讯出行等代表。

交通部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0月31日,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系统10月份共收到订单信息8.09亿单,其中面向乘客、与网约车平台公司共同提供服务的平台(俗称“聚合平台”)完成2.23亿单,环比上升3.6%,占同期网约车总订单量的27.56%,整体上呈逐年增长趋势。

聚合平台的兴起和发展,直接影响着整个网约车行业的生态,因此引发的一些新现象与新课题更加值得关注。对于聚合平台,有人说是鲶鱼,因为可以靠着这种为中小网约车运营商引流的模式,以提高出行效率,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但也有人认为聚合平台是野蛮人,以流量裹挟着众多鱼龙混杂的网约车公司,侵蚀了行业安全合规生态,降低了行业的信任度,是一种破坏式的倒退。

那么,我们该如何认识网约车聚合平台?其在安全治理和监管上有什么难点?未来网约车行业又该走向哪?

01、服务品质VS供需效率,争议中网约车聚合平台

经过了几年的教育,聚合打车模式对消费者来说并不陌生,因为其正好切合了便捷和低价两个消费特点。其中便捷是因为网约车聚合平台能够同时接入多家网约车公司,运力的增加让消费者能更高效的打到车辆;而低价在于聚合平台吸纳了大量中小网约车公司,并能以较低的价格接入平台以获取订单。

但事物通常具有两面性。一方面网约车聚合平台能一键呼叫多平台;但另一方面是准入门槛不高,无法兼顾服务的品质。比如在发展初期,网约车聚合平台的发展,沿袭了互联网公司一贯采用的快速起量方式,在短期内接入了大量中小网约车公司,企图通过“百团大战”的模式打碎出行巨头的优势地位。然而这种粗放的运营模式,导致大量资质不全的“黑车”司机参与到网约车运营当中,造成乘客服务体验的降低,有时甚至会存在人身安全隐患,也引发了种种争议。

在乘客端,除了出现车辆不匹配、丢失物品难找回、费用纠纷等常见问题外,最重要就是交通安全以及由此引发的责任认定。据媒体此前报道,2022年6月末,郑州一名女大学生通过高德打了一辆有象约车,行驶途中与大型货车发生碰撞事故,乘客受重伤不治身亡;2022年11月,重庆的妥妥E行网约车司机,出现交通事故撞飞路人,目前伤者刘女士处于植物人状态,家属已花费近两百万;2023年7月,成都鞍马出行无证网约车司机,出现重大交通事故一死两伤……这些涉及聚合平台的安全事故中,均出现了聚合平台、网约车公司以及涉事司机三方相互推诿的情况,导致责任认定难,乘客投诉无门、维权无期。

而在司机端,今年来,全国多地发布了网约车市场饱和预警,但聚合平台中的一些网约车公司,通过高薪诱惑的方式吸引了众多司机入局。一位高德平台的飞嘀打车司机就透露,只要有驾照,不管你之前是否有过酒驾、交通肇事等违规记录,基本上都能通过平台的审核,有时候上午提交资料,下午就能通过。

除了审核把关不严外,司机有时还会成为被坑的对象。比较常见的是网约车司机“上班分润模式”,司机提车前与网约车公司签订租车合作协议并缴纳押金,协议中列明了司机每天要达到的流水,如果没达到就算违约,而在实际执行中,网约车公司还要求司机只能跑指定的平台,参加“一口价”和平台各种活动,如果出现保养、违章等情况都要罚款,如果想要退车,得先扣除各种违约金和管理费。

长期专注于各类合同纠纷的北京中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黄村夫,就将聚合平台上侵害司机权益的现象总结为三个问题:一是上班分运模式诱导入局,租车协议成争议。二是流量车辆无法保证,稍有不慎就踩坑。三是各种克扣难提现,平台跑路不担责。

另外在行业影响上,根据媒体的报道,聚合平台模式对当前的网约车行业多年来形成的安全合规生态,存在着破坏性的影响。此前,经过国家的大力整治,一些违规经营的中小网约车企业本该大浪淘沙被淘汰(国家需要网约车企业持牌经营,且需要在服务城市有相应的线下运营主体和员工),但聚合模式却给它们开了一个口子,很多这类网约车企业就隐身于此,这可能造成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失灵,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这也是导致出现司乘安全隐患的直接原因。

相比于自营网约车公司,网约车聚合平台对合规性的把控力有限。比如对于滴滴、T3、曹操、如祺们这类的自营模式,直接链接司机与用户;但聚合模式下,司机与用户之间至少隔了两层平台,有些中小型网约车公司旗下关联各类租车公司。违规调价、司机身份核验不严等引发监管问题,一个原因就在于这种层层倒流的组织模式。这种模式不仅阻滞了网约车行业的合规进程,还分流了市场本就不高的利润空间,加剧行业内卷。

今年4月,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其中还提到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这包括不得以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督促网约车聚合平台不得干预网约车平台公司价格行为,不得直接参与车辆调度及驾驶员管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此后,关于网约车聚合平台违规调价、司机核验不严、售后服务不完善等问题的监管风暴,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比如7月,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联合约谈高德打车及携华出行、星徽出行、风韵出行、妥妥E行、呼我出行、及时用车、900游、AA出行、旅程用车等9家网约车平台负责人,提出警告提示,要求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社会公示调价行为。

目前来看,聚合模式相当于是平台的平台,通过聚合扩大了平台的规模、提升了效率,但是网约车行业涉及安全、隐私等较为复杂的场景,较小的网约车平台虽然能够通过低价从聚合平台吸引乘客,在乘客的安全和体验、还有司机的收入保障以及引导行业安全合规等服务品质方面,却存在着不足,有待进一步改进。

02、聚合平台安全合规监管难,到底难在哪?

作为网约车中的“新业态”,聚合平台仍处于快速发展变化中,要推动其走出粗放阶段,需要坚持创新发展和监管规范并重。而在聚合平台的安全合规监管方面,有两个方面的难点值得关注。

其一需要解决平台定性的问题,这直接关系到不可回避与忽视的责任问题。此前就有专家指出,网约车聚合平台的合规成本很低,只是做信息撮合的中介,存在平台责任不够明确、从业人员和乘客合法权益保障不到位等问题,而成本的责任与市场权利应该匹配,否则这样的差异可能导致不公平竞争。

对于传统的网约车经营者,按照交通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应当具备三项经营许可,即俗称的平台证、车证、人证“三证合规”,而且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今年4月,在交通部发布的网约车聚合平台管理新规中,也提到各地主管部门要指导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按照《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依法合规开展经营。

但今年6月30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聚合服务经营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认定网约车聚合平台经营者是与平台内网约车企业共同提供网约车服务的电商平台,应当对平台内网约车企业提交的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不得为未取得许可的网约车企业、车辆、驾驶员提供网约车聚合服务。也就说,对于网约车聚合平台的认定以及管理依据,到底按照网约车行业的规定,还是按照电商平台的规定,仍然有待厘清。尤其是相比电商行业,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事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交通问题并不是小事。

或许正是考虑到聚合平台的特殊性,在上述广州市发布的《通知》中,也特别提到聚合服务经营者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营运的,将依照《暂行办法》《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其二是聚合平台的多层嵌套问题,需要引入新的监管思路。此前就有媒体报道,网约车聚合模式是平台中的平台,是一个多层次嵌套的模式,大平台下有小平台,小平台再接入司机,一层套一层,类似商业上的多层控制结构,而这种多层嵌套结构,不仅会让平台逃避责任,也会让一些违规公司或司机有机可乘,这带来了安全监管和合规治理的难题。

据野马财经的调查,位于高德打车体系中核心位置的网约车平台服务商,很多其实都与高德、阿里有着深层次的利益绑定,其中妥妥E行、携华出行、365出行、及时用车更是被称为高德打车的“四大金刚”。

在12月初举行的《网约车聚合平台安全发展与合规建设》的研讨会上,与会的专家就指出,聚合平台的模式带来了很多挑战,其中有两个问题比较突出:一是双层平台的嵌套降低了信息的透明度。二是可能产生一些主体缺位的问题,在资源模式或者单层平台下主体比较好界定,但是在平台嵌套或者双层平台下主体不太好确定,有时候会出现互相推诿的问题。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徐翔认为,“创新模式+数据闭环+嵌套结构,导致聚合平台难以监管,隐蔽性的模式导致相关政策缺乏理论基础,市场地方难以准确测量。在网约车行业,如果想测量聚合平台,就要找到每个小的网约车公司,但这些公司可能是多方面服务,市场比较难界定,而难界定就不容易监管。”

一位不具名的经济学家就向来咖智库表示,对于这类嵌套式平台的商业组织模式,穿透式的监管将变得更具必要性和重要性,这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更好的资质隔离;二是聚合平台对接入平台要履行足够的资质审查和信息披露的义务;三是在一定的情况下,聚合平台需要穿透接入的网约车平台,对接入平台上的主体进行资质审查和信息披露;四是要切实履行好首问负责制的责任,包括客服响应、赔偿责任等方面。

03、合规发展和AI场景化,网约车的未来之路

和前几年爆发式增长相比,当前整个网约车市场已日趋饱和,而竞争的焦点,也逐渐从以往那种对外扩张求规模,进入到精细化运营拼服务的阶段,无论是自营还是聚合模式,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消费者的特定出行需求。

当前网约车市场的增长矛盾,也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平台运力增加的规模效应与多承运商的服务质量下滑、服务标准难统一的矛盾;二是层层嵌套的轻运营模式下,对打车平台监管成本较高、对司乘触达不足的矛盾。

徐翔就提到,对当前的发展来说,聚合平台应该是重要的治理对象,相应的监管缺位、市场的非良性竞争等一系列的现象,不利于我国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在聚合平台的治理过程中应坚持权责对等、数据安全、流量管控的三大原则,方案设计上希望注重平台企业和政府的监管,让企业发挥社会服务作用,发挥非正式规则与正式规则的互补作用,以实现聚合平台的综合治理模式创新。

还有一点也需要指出,网约车行业属于交通民生行业,其经营者既要考虑商业利益,同时也要考虑商业伦理和道德,不能一味的逐利,将安全置于发展之后,而是要成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重要补充。这也是近年来,为什么网约车主管部门陆续出台各种政策,从保障驾驶员获得合理劳动报酬和休息时间,到规范抽成比例、督促公开计价规则,再到清退无证车辆和无证人员等,都是为了确保行业能够走向公开透明、走向安全合规的轨道。

与此同时,网约车行业也需要持续创新,以提升出行效率和体验。在消费研究专家刘洋看来,无论是网约车平台还是聚合平台,谁能够把AI应用做到最贴合用户的需求,谁就能够在未来的竞争中占有先机。在未来一个阶段,影响聚合网约车平台能不能更好良性发展的要素,一是跟流量入口结合的程度,比如餐厅、社交、活动,等等;还有一个是人和事件的关系、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主要发生在微信,或者是企业用的企业微信或者飞书能不能进去。人和事件,要么是旅游,要么是城市内的活动,或者是吃饭、社交,这些平台决定了聚合平台是不是后面有长足的发展。

刘洋还指出,对接流量入口本身也并不是决定性的,未来的发展趋势就是能不能做好AI+,这个时候信息中台的建设就会非常重要,就看聚合类平台能不能前瞻性地去进行资源投入。目前看,聚合平台更多还只是信息交互中心,并不具备整合能力,需要调动的公司太多,这对聚合平台来说也是一个挑战。

总的来看,对于网约车行业未来的发展,首先需要合规性经营,按照交通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来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保障出行安全;其次是要做好服务标准化,包括巩固平台优势、用户服务为中心以及提高审核资质要求等,这样才能进一步打开增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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