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酒店发展12月20日公告,自9月1日起及直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董事会无法与非执行董事丁本锡取得联系。因此,自9月1日起,其未有履行其非执行董事之职务。
经考虑上述因素,为确保董事会日常经营效率,董事会决议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审议并批准建议免任丁本锡非执行董事。据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董事会并不知悉丁本锡与董事会存在任何分歧及概无与建议免任有关之其他事宜须提请港交所或股东留意。
鉴于建议免任,董事会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建议选任刘英武为公司执行董事。待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建议选任后,刘英武的任期自股东特别大会批准之日至彼获委任后公司首次股东周年大会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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