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天3板中科云网12月24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于12月21日、12月22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1.22%,超过20%,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公司在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高效电池项目,并成立控股子公司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高邮”或“高邮基地”)。自项目开工建设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工程建设、人才招募、资金筹措等各项工作。2023年10月28日首批设备进场,中科高邮安排先期2条整线设备进场,高邮基地目前进入设备调试及试生产阶段。与此同时,根据项目情况并结合光伏行业发展趋势、终端光伏电站客户需求等,中科高邮积极拓展下游组件和客户资源,于近期与下游客户上海精艺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艺阳光能源”)及其他客户达成《组件采购框架协议》或销售意向,中科高邮拟向精艺阳光能源等分批供应不低于200MW电池组件。该合同不涉及具体销售金额,每一批次产品的最终金额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定价以及实际产品数量进行实际结算,实际金额可能随着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而发生变化,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披露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公告》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经内部再核,发现上述细则部分条款内容有误,现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其中,删除原《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第十条,即独立董事应当对下列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提名、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目前,除了公司正在实施向特定对象(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扬州市高湘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5月30日公开披露)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除前述更正事项外,不存在其他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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