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12月26日公告,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并得到监管部门的鼎力支持。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战略发展规划及股票价格等因素,为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经与保荐机构等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并充分听取投资者意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向深交所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根据申报稿,公司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不超过6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湖北能源宜城东湾100MW光伏发电项目、汉江能源公司襄州峪山一期100MW农光互补电站项目、湖北能源集团监利汪桥100MW光储渔业一体化电站项目、湖北能源集团襄州黄集一期100MW风力发电项目、首义新能源石首市南口镇10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天门天盛风电场二期项目、冼马综电浠水县洗马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高锐达新能源潜江市高石碑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湖北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