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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福建省海岛众多,共有海岛数量2214个居全国第二位。如何将海岛规模优势转为海岛经济优势,一直是福建省做好经济工作的重点方向。然而,福建省下辖平潭综合实验区却因海岛违规开发等问题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点名通报。
2023年12月29日,据“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消息,在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福建省发现,平潭综合实验区无居民海岛保护不力,违规开发问题突出,海岛生态遭到破坏。
无居民海岛,俗称无人岛,是指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根据2010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
平潭县位于福建省东部,是福州市辖县。平潭俗称“海山”,又名海坛,以其主岛海坛岛在海上远望如坛而得名。平潭东面即平潭综合实验区距台湾新竹港仅68海里,是大陆距我国台湾本岛最近的地方。
据悉,平潭综合实验区内,除海坛岛等11个有居民海岛外,其他岛、礁均为无居民海岛。按海岛保护法规定,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应当维持现状;禁止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以及进行生产、建设、旅游等活动。2021年6月,平潭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加强无居民海岛管理的通告》中也对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旅游活动、海岛保护以及违法行为惩罚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
然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督察发现,平潭综合实验区无居民海岛违规开发利用问题多发。具体问题包括:违法开发建设时有发生;擅自围填海破坏无居民海岛生态;违规开展无居民海岛旅游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第一巡察组曾于2022年先后两次对区资源生态局党组、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开展巡察。2023年8月26日,该区资源生态局党组公布了巡察整改情况。
该区党工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中包括海岛保护不力。对此,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党组公布的整改情况显示,要通过采购海域海岛技术服务方式,强化技术支撑;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移送查处大嵩岛、蛇屿、鹭鸶岛等无居民海岛疑点疑区违法用岛行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强化海岛保护意识。
但在此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此类违法开发问题仍存在。督察指出,平潭综合实验区在未取得海岛使用权证情况下,于2015年对大屿岛实施开发。陆续建设基地用房及配套设施等建筑物,并配套建设1000吨级码头、环岛栈道、观景台等设施。
“2015年,平潭白青丰田相关项目将无居民海岛红柴瓮礁、南澳仔岛相连,海堤连岛改变无居民海岛自然属性。2018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大沙屿违法平整场地10余亩,地方有关部门跟踪监管不到位,2020年7月,该岛又发生违法采石问题,岛屿生态遭到严重破坏。”督察指出。
此外,督察发现,一些围填海行为严重改变岛体形态、甚至导致岛体灭失。平潭综合实验区中楼乡芦南村等陆续在无居民海岛大结屿周边实施围填海,填海面积3.38公顷。大结屿已基本被围填海项目合围,海岛自然岸线完全消失。同时岛体还被违法占用,修建道路、房屋等设施,面积10636平方米。大结屿岛体形态已发生根本改变,海岛自然生境丧失。
督察还指出,大结屿北部围填海区域还存在露天船舶维修作业点,塑料泡沫等固体废弃物随意丢弃,污染环境。督察发现,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本连屿、茶仔头岛等5个无居民海岛已因围填海而灭失。
此前据法制日报报道,福建省海洋渔业厅海域与海岛管理处处长钟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期以来,法律并没有对无居民海岛权属作出明确规定,致使社会对无居民海岛权属性质认识不清。福建省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跟其他一些沿海省区市一样,也普遍存在“无序、无度、无偿”现象。
据钟声介绍,部分无居民海岛被一些地方政府和个人视为无主地,擅自出让、转让和出租,以致出现了炸岛、炸山取石等严重改变海岛地貌和形态的现象,造成无居民海岛资源的严重破坏。“尤其在围垦盛行的年代,很多海岛在修路、填海时被夷平。根据福建省海洋综合调查,自1990年以来,福建无居民海岛已消失100多个。”钟声说。
此外,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还发现,平潭综合实验区违规组织无居民海岛旅游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海岛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破坏。2018年,平潭综合实验区东甲岛违规建设了房屋和相关旅游配套设施,开展旅游活动。
针对以上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平潭综合实验区对无居民海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相关部门监督执法不力,违规开发利用问题突出,海岛生态系统面临严重威胁。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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