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利科技1月5日公告,持股10.72%的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欣盛杰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欣盛杰”)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24,319,9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2%。协议转让的原因是引入战略投资者,改善员工财务状况。
欣盛杰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新理、吕小霞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转让事项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来源:界面新闻
隆利科技1月5日公告,持股10.72%的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欣盛杰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欣盛杰”)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24,319,9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2%。协议转让的原因是引入战略投资者,改善员工财务状况。
欣盛杰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新理、吕小霞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转让事项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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