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 章宇璠
1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津监管分局发布了1张罚单,剑指重庆银行江津支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重庆银行江津支行的主要违法事实(案由)为: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员工违规为民间融资牵线搭桥。
张义,时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双福支行行长,为被处罚当事人。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津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4〕40号)第二十条,对重庆银行江津支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40万元罚款,对张义警告。
此前2023年10月23日,重庆银行曾因投资业务调查、审查、审批不尽职,资金投放不合规,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分局罚款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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