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新材1月19日公告,公司拟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延长后的有效期为2024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6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先前公告,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9.02亿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负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董事长廖垚及上元荟智(拟设立),上元荟智(拟设立)系公司董事长廖垚控制的企业,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元荟智(拟设立)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廖垚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廖垚及其控制的上元荟智(拟设立)拟通过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现管理层收购,取得新纶新材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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