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1月19日向中路股份及及控股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陈荣、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闪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财务总监孙云芳、时任董事会秘书袁志坚、受托方海南众合恒峰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以通报批评。
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实,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完整,大股东出资情况信息披露不完整,控股股东司法拍卖事项未及时披露,重大仲裁披露不及时,表决权受托方未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来源:界面新闻
上交所1月19日向中路股份及及控股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陈荣、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闪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财务总监孙云芳、时任董事会秘书袁志坚、受托方海南众合恒峰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以通报批评。
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实,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完整,大股东出资情况信息披露不完整,控股股东司法拍卖事项未及时披露,重大仲裁披露不及时,表决权受托方未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