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置业1月22日公告,2006年6月,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作出避免、消除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的承诺,期限为长期。2014年,京能集团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京煤集团”)进行了合并,导致京煤集团下属企业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泰地产”)与公司形成了同业竞争。
京能集团通过各种方式推进金泰地产问题的解决,一是不再允许金泰地产拓展新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尽快处置原开发业务形成的资产;二是不再允许金泰地产获得新的商业贷款等,维持现有的资金规模,逐步降低带息负债;三是通过股权转让、吸收合并、注销、破产清算等方式,积极推动金泰地产权属的15个项目公司的退出。另外,2021年12月,京能置业将京能(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消除了与金泰地产物业管理方面的同业竞争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泰地产退出工作在资产去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降低负债规模、员工安置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通过实施股权转让、吸收合并、清算注销等多种退出方式,完成6家子公司退出工作。另有2个项目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转让,至挂牌截止日没有意向受让方。
针对以上情况,京能集团遵循依法合规、实事求是、平稳有序、保证国有资产安全的原则,务实推动退出计划。根据调整后的方案,计划在2028年底前完成金泰地产的全面退出工作,以消除金泰地产与京能置业的同业竞争。
京能集团将继续严格控制金泰地产及权属公司业务的开展,将其业务限制在仅对现有资产的处置上,防止其与公司形成新的同业竞争,对于增量地产项目,由京能置业公司负责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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