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1月22日公告,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昌都高争”)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保障昌都高争生产经营资金所需,缓解公司建材板块在西藏水泥市场的竞争压力,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按商业承兑汇票及现金的形式向昌都高争提供总计不超过1亿元(含)财务资助,其中,公司以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简称“中信银行拉萨分行”)的敞口授信向昌都高争增信不超过5000万元(含)商业承兑汇票,票面利息3.65%,期限6个月,产生的利息由昌都高争承担,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本次财务资助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以中信银行拉萨分行批复的额度4000万元为准,实际发生4000万元,其中2278.28万元于2023年12月份到期,昌都高争已于2023年12月归还予公司并完成兑付。剩余1721.72万元于2024年1月18日到期,由于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目前昌都高争未能及时归还公司提供的剩余财务资助本金1721.72万元。公司正在积极与昌都高争沟通,以妥善处理上述财务资助逾期事项,督促昌都高争尽快偿还有关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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