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股份1月25日公告,近日,公司从公司聘请的协助开展美国商务部对泰国乘用车和轻卡轮胎反倾销调查第一次年度行政复审应诉工作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及其美国合作律所处获悉本次复审的终裁结果。本次复审的终裁结果与初裁结果保持一致:森麒麟轮胎(泰国)有限公司复审终裁单独税率为1.24%;另一家强制应诉企业日本住友轮胎(泰国公司)终裁单独税率为6.16%;其他泰国出口美国的轮胎企业复审终裁税率为4.52%,其中公司子公司通用橡胶泰国适用4.52%的终裁税率。
本次复审终裁税率较原审税率大幅下降,公司子公司通用橡胶泰国由17.06%调整为4.52%。通用橡胶泰国作为公司重要海外基地,本次税率调整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抢占市场份额,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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