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达股份1月25日公告,公司向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恒投资”)发行158,441,886股A股普通股股份已发行完毕。
本次发行前,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盛日电”)持有公司27.49%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李坚之直接持有青岛昌盛东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盛东方”)99.37%的股权并控制昌盛东方,昌盛东方直接持有昌盛日电57.02%的股权,系昌盛日电控股股东,李坚之通过昌盛日电控制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力恒投资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3.36%股权;陈建龙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力恒投资系为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设立的持股平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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