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交所对卓郎智能下发《关于对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潘雪平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上交所决定对卓郎智能、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潘雪平、时任董事会秘书曾正平、时任监事会主席张月平予以公开谴责。
根据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8号)查明的事实,卓郎智能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公司未如实披露2019年至2021年非经营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未如实披露2021年和2022年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应收账款,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潘雪平是对上述全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且存在隐瞒上述违法行为的情形;时任董事会秘书曾正平负责2019年至2021年卓郎机械与金晟纸业、卓亚汽车资金往来审批,且在卓郎智能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签字确认,是上述全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时任监事会主席张月平,其同时作为金昇实业的董事兼总经理、利泰醒狮(太仓)控股有限公司具有管理职能的董事,应当知晓新疆福满源股权变更的实际情况,未对卓郎智能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且在卓郎智能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签字确认,是卓郎智能未披露与新疆福满源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应收账款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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