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威新材1月31日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银因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重庆振威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重庆振威”)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而被关联限制高消费。
根据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发布的(2023)渝 0119 执 2964 号《限制消费令》,依照相关规定,对重庆振威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文银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 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与此同时,公司在求证确认该事项的过程中,经由该事项的承办法官获悉,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关的关联限制高消费“已解除”;公司随即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中国信用网”再次查询前述限制高消费信息,确认解除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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