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绝对不能为资本左右,决不能被资本绑架,如果培训机构是纯粹以营利为目的的,这样的培训市场,党和政府要管,不管是我们失职。” 1月18日,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参加人代会闵行代表团审议时,再度谈及校外培训市场。此前1月15日,他在人代会首日就主动与代表谈到了这个问题。
课外辅导培训市场规模究竟有多大?
中国教育学会日前发布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辅导教育行业市场规模超过8000亿元,参加学生规模超过1.37亿人次,辅导机构教师规模700万人至850万人。
韩正指出,现在上海校外培训市场亟待净化。他认为,有资质、符合规律、为孩子着想的机构要鼓励其发展,对于缺乏资质、非法经营的校外培训机构则要依法进行整顿。
我国对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对企业性质的民办培训机构,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对民办非企业培训机构,在民政部门登记,总体原则是“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
其中,对于企业性质的民办培训机构,《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6条明确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但是,在实践中,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保安培训机构之外的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由于缺乏国务院另行制定的管理办法的法定依据,各地按照地方政府相关规定办理企业登记,政策执行标准不一,在具体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较多困难。
“相关主管部门应该在注册登记、办学资质和依法经营上加强监管。”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指出。
他认为,培训机构行业的整顿治理应主要针对其非法经营、利益勾连等行为。
例如,有的教育培训机构存在夸大宣传现象,向学生、家长群体承诺提分等,对于此类行为,工商行政部门按照《广告法》可依法进行查处。再如,上海明确规定,学校招生不能与校外培训机构挂钩,对于此类现象,相关部门可对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处罚。
教育部网站提到日常监管时指出,对经营性民办教育培训或托管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依法公示企业年度报告、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扩大社会监督。对各类民办托管机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进行处置。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涉及民办教育培训企业相关的投诉举报,妥善解决消费纠纷。
韩正在人代会上指出,家长们不了解培训机构背后的情况,也不了解是什么人在举办。“每个父母都希望孩子成长得好一点,家长的愿望都是好的,是怕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正因为这样,我们更要对得起孩子对得起家长。只有把这个市场管好,我们的社会才能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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