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联电子2月8日公告,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陈光水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薛娟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奥联光能总经理胥明军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经理傅宗朝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并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蒋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公司此前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奥联投资有限公司与自然人胥明军共同出资设立南京奥联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联光能)并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拟从事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及制备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等。
经查,公司关于胥明军在钙钛矿行业主要业绩的内容存在误导性陈述;关于胥明军及团队的核心竞争力的内容存在误导性陈述。公司上述信息披露未能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胥明军在钙钛矿行业过往工作业绩和核心竞争力,夸大了胥明军的行业影响力,具有较大的误导性,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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