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近日,中国证监会连续发布6份针对个人的行政处罚书,涉及股票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其中5人因内幕交易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被处罚。6人因操纵市场领了罚单,其中一名投资者因操纵11只股票被罚款8340万元。
2月23日,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将通过全方位监控、大数据碰撞、多渠道收集、智能化分析等多维技术手段构建“穿透式”线索筛查体系,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行为进行精准识别、严厉打击。
5人因内幕交易恒逸石化“吃”罚单
2017年3月,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设立并购基金通过项目公司收购化纤行业破产企业资产。恒逸石化相继与项目公司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约定由恒逸石化为项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协助项目公司处理各项重大法律和财务问题及瑕疵,自协议签订后18个月内,若项目公司具备被上市公司收购条件的,恒逸石化享有优先购买权。
2017年3月14日,国信证券形成了《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2019年资本运作专项汇报》,其中提出恒逸集团收购项目公司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逸暻)、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逸鹏)100%股权,再由恒逸石化向恒逸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
经历了一系列的运作,2018年4月3日,恒逸石化发布了复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3日开市起复牌,修订后的具体交易情况如下:恒逸石化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恒逸集团所持嘉兴逸鹏100%股权和太仓逸枫100%股权、购买富丽达集团和兴惠化纤合计所持双兔新材料100%股权。
恒逸石化发行股份购买嘉兴逸鹏100%股权、太仓逸枫100%股权和双兔新材料100%股权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17年10月上旬,公开于2018年4月3日。邱某林、倪某锋、沈某强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证监会指出,邱某林、倪某锋商讨、决定启动收购项目,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17年10月10日。沈某强为天册所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尽调,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17年11月底。戚某尔等知悉恒逸石化收购双兔新材料100%股权的信息,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17年10月上旬。
陆长水与邱某林系亲属关系,邱某林系陆长水的堂舅。陆长水早期曾在恒逸集团工作,陆长水创办的公司办公地点与恒逸石化在同一栋写字楼。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陆长水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邱某林、倪某锋、沈某强均有通话联系。陆长水、张维仰系长江商学院CEO班同班同学,交往比较多。2017年底,陆长水、张维仰等人在同学聚会上见面接触,讨论过“恒逸石化”。
陆长水、张维仰共同内幕交易“恒逸石化”,经计算,陆长水、张维仰内幕交易“恒逸石化”违法所得金额为1297.51万元。证监会决定没收陆长水、张维仰违法所得1297.51万元,并对陆长水、张维仰处以1297.51万元罚款。
另一份罚单显示,黄某辰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浙江省分公司副总经理,信达资产浙江省分公司和恒逸集团洽谈成立并购基金进行化纤行业上下游产业整合项目由黄某辰牵头。黄某辰等知悉恒逸集团回购太仓逸枫100%股权注入恒逸石化的信息,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17年11月。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陈建平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黄某辰于2017年12月27日有通话联系。陈建平系邵某平的表弟,陈建平向邵某平借款8000万元买入“恒逸石化”。陈建平控制使用“陈建平”等6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内幕交易“恒逸石化”证监会对陈建平内幕交易行为,处以60万元的罚款。
第三份罚单,戚某尔等知悉恒逸石化收购双兔新材料100%股权的信息,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17年10月上旬。缪玲红与邵林平是夫妻关系,夫妻共同居住生活,系利益共同体。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邵林平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戚某尔于2017年12月25日有多次通话联络。邵林平让缪玲红关注、交易“恒逸石化”。缪玲红控制使用“缪玲红”证券账户、“翁某娜”证券账户内幕交易“恒逸石化”。证监会决定没收缪玲红、邵林平夫妇违法所得279537.07元,并对缪玲红、邵林平夫妇处以279537.07元罚款。
一投资者操纵11只股票被罚8340万元
另外三份罚单涉及操纵市场。
依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对王迎燕、季云操纵美尚生态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2018年6月12日至2020年7月3日,王迎燕、季云实际控制“吴某”等113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交易“美尚生态”。2018年6月12日至2020年7月3日,王迎燕、季云控制使用涉案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美尚生态”,对“美尚生态”进行操纵。
操纵期间,“美尚生态”价格多次偏离相关指数。如2018年6月12日至2019年3月21日,“美尚生态”阶段涨幅达34.60%,与同期创业板综指(下跌0.97%)偏离35.57%。操纵期间,账户组累计买入31.41亿股,卖出31.38亿股,扣除佣金和相关税费,账户组共亏损2.38亿元。
证监会指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王迎燕、季云处以800万元罚款,其中对王迎燕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季云处以300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一位投资者因违规操纵11只股票被证监会采取严厉处罚。
证监会指出,根据相关证据,2017年6月26日至9月29日期间,张顺平控制使用“韩某萍”财通证券账户等27个证券账户(以下称“账户组1”),交易“维格娜丝”等7只股票;2018年3月6日至4月27日期间,张顺平控制使用“庞某”财达证券账户等39个证券账户(以下称“账户组2”),交易“秦安股份”等4只股票。2017年6月26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张顺平控制使用“账户组1”和“账户组2”操纵“维格娜丝”等11只股票,合计盈利2085万。
证监会责令张顺平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2085万元,并处以6255.02万元罚款,共约8340万元。
第三张罚单显示,证监会对谭存灵、陈斌、单凯操纵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德曼)股票价格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
证监会指出,根据现有证据,谭存灵在本案操纵期间控制“谭存灵”等33个证券账户;陈斌控制使用“戴某凤”等3个证券账户;单凯控制使用“严某樑”等3个证券账户。以上39个账户(以下统称为账户组),有当事人自认、他人指认和当事人资金往来、账户交易地址重叠等证据,证明分别由上述三人控制。
谭存灵、陈斌关系密切,操纵期间内微信、通话往来频繁。同时,陈斌与单凯通话往来密切,且他人指认单凯按照陈斌指令交易“利德曼”。
证监会指出,2017年3月7日至8月4日期间,谭存灵、陈斌、单凯控制账户组交易“利德曼”,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手段操纵,影响“利德曼”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账户组亏损3822.21万元。上述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对谭存灵处以120万元罚款;对陈斌处以120万元罚款;对单凯处以6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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