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子象
2月22日,英国政府宣布退出《能源宪章条约》,在此之前,法国、意大利、德国、西班牙和荷兰等9个欧洲国家均已单方面退出。
《能源宪章条约》诞生于欧洲和俄罗斯的“蜜月期”,现如今面临解体风险,它从成立之初旨在保护欧洲和前苏联国家的能源合作,到如今成为欧洲多国政府眼中的“绊脚石”,其背后呈现的是能源发展战略以及地缘政治格局的演变。
上世纪90年代冷战结束后,能源丰富的俄罗斯及独联体国家亟需外资,而欧洲国家亟需化石能源,双方需求高度互补,于是在1994年签署了这一条约。条约于1998年正式生效,随后逐渐扩展到其他地区,最多的时候有66个国家和机构签署方,主体是欧洲和前苏联地区国家,美国、加拿大后续也加入。最新成员国是非洲的乍得和尼日尔,两国在2015年4月加入。
《能源宪章条约》主要有四大内容,包括解决参与国之间,以及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争端的条款;保护成员国的外国投资,防范非商业因素风险;根据世贸组织非歧视性原则,确保跨境能源流动;提高能源效率,尽量减少化石燃料生产和使用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近年来,随着欧洲推进气候转型政策、大规模部署可再生能源,越来越多的欧洲国家认为,《能源宪章条约》沦为了能源公司起诉西欧政府的利器。
比如,2021年,荷兰政府立法规定,到2030年逐步淘汰燃煤发电,遭到利益相关方德国能源巨头Uniper和RWE起诉,他们援引上述条款寻求24亿欧元赔偿。该案仍在审理中。
在宣布退出《能源宪章条约》决定时,英国能源安全部长格雷厄姆·斯图尔特(Graham Stuart)称条约“已经过时”,迫切需要改革,然而改革谈判在欧盟内部陷入僵局。在这种情况下,英国留在条约内将损害其清洁能源转型努力,甚至可能因能源转型政策而“遭受惩罚”。
英国政府口中的“惩罚”指的就是法律诉讼和赔款风险。条约中的“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条款”允许公司单方面起诉缔约方政府,且实际仲裁结果大部分有利于企业。
气候专家、《能源宪章条约》前雇员亚米纳·萨赫布 (Yamina Saheb) 认为,这种诉讼威胁已经严重阻碍了欧盟的气候转型政策。
欧盟方面一开始尝试对《能源宪章条约》进行改革,但目前看来大概率无疾而终。欧盟委员会原计划在2022年11月就改革投票,遭到德国、法国、西班牙等西欧大国的强烈反对。
外界认为,2022年2月底爆发的俄乌冲突是打断欧盟改革条约计划的重要原因之一。俄乌冲突爆发以来,欧盟国家推动对俄罗斯能源“脱钩”,双方政治互信已所剩无几,维持这一条约的动力进一步减少。
非政府环保组织“欧洲地球之友”活动家保罗•德克莱尔克(Paul de Clerck)对德国之声指出,之前条约秘书处希望在2023年4月再进行一次改革投票,但欧盟委员会并未安排会议,目前欧委会正在推动协调欧盟层面共同退出。
不过,塞浦路斯、马耳他、芬兰和一些东欧国家迄今仍支持条约改革。
英国政府在退出声明中也表示,由于欧盟内部分歧,改革前景不明朗,而2024年6月即将举行的欧洲议会选举则意味着改革可能无限期推迟。
非政府组织“欧洲气候行动网络”贸易政策协调员奥黛•昌戈(Audrey Changoe)认为,英国退出是推动条约解体的又一重大胜利,这同时也向欧盟机构发出明确信息,即需要尽快为整体退出开绿灯。
英国气候智库E3G专家恩静•李(Eunjung Lee)称,英国的退出是对条约的“重击”,她呼吁“剩下的成员国最好也立即退出,以避免未来的诉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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