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8日,正源股份(600321.SH)公告,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栋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成都国栋南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栋南园”)出具的《关于违规减持致歉并承诺整改的通知函》。
此前,国栋南园于2023年3月13日至3月20日期间以均价1.86元/股的价格买入正源股份1620万股,于2023年8月4日以均价1.98元/股卖出正源股份1267.36万股。该行为构成规定的违反承诺情形。
现国栋南园承诺在10个交易日内以自筹资金购回2023年8月4日减持的1267.36万股股份,并在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购回的1267.36万股股份成交均价与2023年8月4日卖出的1267.36万股均价差额收益部分在本次购回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正源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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