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湖科技2月28日公告,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肇东星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肇东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诉讼相关材料。
原告CJ第一制糖株式会社在《民事起诉状》中称:2021年9月,原告发现市场上出现涉嫌侵犯其专利号为200910266085.7的专利“I+G”产品和“IMP”产品,原告认为:被告肇东公司为上述产品的制造商,侵犯其上述专利权,损害了原告的权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诉讼请求肇东公司赔偿2000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院”)送达的《传票》等诉讼材料,上诉人CJ第一制糖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全部支持CJ第一制糖一审全部诉讼请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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