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315”临近,消费者权益保护再次成为关注焦点。
在金融投资领域,券商研报作为投资者了解分析资本市场的重要工具,其合规性、准确性以及可信性受到了市场和监管部门的关注。
通常,研报需要经过券商研究所合规、质检人员的审核才能发布。尽管具有一套完整的审核流程,但券商研报依旧“乱象”频出。
界面新闻了解到,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已有多家券商因发布违规研究报告而被监管部门点名批评。除了把关不严的问题之外,研报还可能会成为恶意操纵股价者的工具。另外,还有券商因所发布的研报而身陷法律纠纷。
研报成为恶意操纵股价者的“工具”?
今年2月,华安证券因研报违规受到了安徽证监局和深交所的双重处罚,被点名的这份研报忽视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推荐“买入”该公司股票。
具体来看,2023年1月至3月,*ST左江连续三次发布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但在同年4月,华安证券发布了题为《算力领域的璀璨明珠,DPU放量乘势而起》的深度研究报告,并首次给予左江科技“买入”评级,参考收盘价为211.98元/股。2023年12月,*ST左江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华安证券回应称,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即行整改,加强相关业务的内控和合规管理,提升内部管理和公司治理水平。
除华安证券之外,方正证券今年年初也因研报业务违规被监管点名处罚。湖南证监局认为,方正证券研究所所长刘章明作为公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部门行政负责人,对提前泄露研报内容和观点的情形负有领导责任,还存在向客户违规私自荐股的情形。
事实上,除了存在离谱推荐、提前泄露信息等问题之外,研报还可能成为恶意操纵股价者的工具。
1月份,证监会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书,劲拓股份(300400.SZ)实际控制人吴限、深圳市君如资产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磊、深圳市汇海宏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建武等三人,因恶意操纵劲拓股份股价最终被罚没约6.61亿元。
“利用信息优势影响股价”是他们的手段之一。据证监会披露,吴限授意公司人员联系兴业证券等机构的分析师,配合上市公司的利好公告频繁发布关键事项点评、深度报告等,吸引投资者买入劲拓股份。
在这种情况下,研报发布者是否要承担责任?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表示,券商在发布研报的时候,是否知晓劲拓股份实控人会利用这个利好消息操纵股价故意配合发布信息,券商是否参与获取操纵股价的收益分成,应该会是监管层认定操纵市场责任人的关键。从目前的行政罚单来看,尚不足以认定券商或者分析师是操纵市场的责任人。
有研究员向界面新闻表示:“相较于产出面向散户投资者的研报,我们更多的工作重心会偏向机构客户,因为为机构客户提供的研究服务所产生的交易量会直接关系到佣金派点。”
研报是否涉及虚假宣传?
界面新闻了解到,近年来,还有券商因所发布的研究报告而卷入法律纠纷之中。
2023年上半年,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虚假宣传纠纷,其中一方以券商研究报告为依据,将竞争对手告上法庭。但法院最终认定并未涉及虚假宣传。
据法院披露,双方当事人为纽劢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下称“纽劢科技”)与新石器中研公司及公司时任首席技术官和技术总监苗乾坤、新石器上海公司、新石器北京公司(以下合称新石器公司),双方均为自动驾驶技术类企业,有直接竞争关系。
2021年9月,中信证券研究所的官微发布了一篇研究报告《全球产业策略|Elon Musk所想的自动驾驶,跟现实有啥差距?》,部分文字提及新石器公司的无人小车业务。纽劢科技表示,研报中提到的苗某曾在纽劢科技担任“自动驾驶负责人”等信息为不实信息。经核实,中信证券方面表示,内容均由新石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提供,起诉时涉案研报中的相关内容已被删除。
但浦东区法院认为,纽劢科技主张的虚假宣传不成立。中信证券研报对苗某在纽劢科技处任职情况的介绍并无不当。其次,研报虽未在“纽劢科技自动驾驶负责人”前标注“曾任”,但该研报在团队成员履历的排版上,现任职务和既往履历两部分字体颜色不同且明显分隔。
法院认为,以相关公众,尤其是证券研报阅读者的一般认知,不会认为苗某同时在多家公司任职。“近年来”的引导语针对苗某的部分虽不太准确,但对于整体行文来说没有明显不当。
而且,前述“近年来”“曾任”“自动驾驶负责人”等用语,均由中信证券编辑撰写。因此,法院一审判决,对纽劢科技主张的新石器公司及苗某构成虚假宣传,要求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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