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4日,深交所向威海广泰(002111.SZ)发出监管函。
内容显示,截至2024年2月20日,威海广泰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广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5%,触发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未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5个交易日前披露提示性公告,亦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
深交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十五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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