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3月22日向*ST西发发出关注函。3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称,公司自查发现存在资金占用及违规关联交易的情形,具体如下:2017年至2018年期间,原控股股东天易隆兴及关联方涉嫌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待偿还余额约为1.85亿元;2017年至2018年期间,公司子公司拉萨啤酒对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共形成其他应收款5116.76万元,以及拉萨啤酒对深圳金脉青枫投资有限公司分红9500万元,上述两项初始本金涉嫌被前任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占用,待偿还余额1.46亿元;2021年至今,现任控股股东西藏盛邦涉嫌通过西藏好物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2021年非经营性资金使用余额为3287.68万元、2022年非经营性资金使用余额为2804.82万元,截至2023年末,前述非经营性资金使用已全部清偿完毕;控股股东西藏盛邦因在西藏好物前期设立过程中提供过协助支持,对西藏好物的前期管理运营具有一定的影响,西藏好物实质上可能构成与上市公司间接的关联关系。
关于资金占用,公司被要求说明上述三笔资金占用的具体发生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发生的时间、发生金额及持续时间、占用资金的实际流向、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具体决策者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已收回金额及余额、事后补救及改正措施,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职务权限、专业背景及履职情况等;截至回函日,西藏盛邦及实际控制人、天易隆兴及关联方、前任控股股东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及担保余额情况;公司现任控股股东、原控股股东、前控股股东及各自关联方均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原因,公司是否始终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前述主体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协议或安排,是否实质构成一致行动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其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以及不当交易等上市公司利益被损害的情形。
关于关联交易违规,公司被要求详细说明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金额及占相关财务数据的比重、发生时间、已履行的决策审批披露程序、相关责任人员等;列示公司与西藏好物的往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时间、金额、内容、往来款余额、定价依据,并说明交易的必要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在此基础上论述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并说明公司相关收入是否应当予以扣除及其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应扣除未扣除的情况;全面自查并说明公司客户、供应商等相关利益主体中,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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