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近日,界面新闻记者获悉,人民银行已经正式注销深圳市银联金融网络有限公司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该公司已成为今年第二家注销牌照的支付机构,注销日期为2024年1月10日。
对于旗下全资持股的牌照被注销,银联商务相关负责人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这是在《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发布后,银联商务积极响应监管要求,正在依法合规、加速推进开展下属控股支付机构的整合工作。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注销的支付公司——深圳银联金融网络,原持有的支付牌照业务类型为银行卡收单,业务覆盖范围为广东省。由于银联商务已在深圳设立分公司,并全面承接相关业务来确保人员、产品和服务等平稳过渡,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目前,深圳分公司依托银联商务的全牌照支付业务资质,为当地客户提供各类综合支付和信息科技服务。
公开资料显示,银联金融网络成立于1996年,曾是中国银联旗下从事深圳地区银行卡收单的综合支付服务机构。2011年,该公司成为第一批取得支付牌照的支付公司。2021年12月,人民银行曾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公示信息(2021年12月第三批),共有6家支付机构被“中止续展审查”,其中,就包括银联商务旗下的两家子公司—— 深圳银联金融网络、宁波银联商务。
据了解,2021年9月,银联商务就曾把持有的宁波银联商务55%股权挂牌转让,转让价格为6059.35万元,但转让并未成功。两年后,2023年9月,宁波银联商务已经主动注销了支付牌照,成为银联商务注销的首张支付牌照。
对于宁波银联商务牌照注销,银联商务方面也曾对外有类似回应:该支付机构原持有的支付牌照业务类型为银行卡收单,业务覆盖范围为宁波市,与母公司持有的全国性支付牌照在业务和地域范围上都有重叠。目前,银联商务在宁波的分公司已全面承接原宁波银联商务在当地相关业务。
根据我国2023年12月正式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支付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股权管理规定,同一股东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两个及以上同一业务类型的支付机构10%以上股权或者表决权,同一实际控制人不得控制两个及以上同一业务类型的支付机构。该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界面新闻记者统计,由于历史原因,银联商务持股的支付牌照曾达到11张。从2021年底《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后,银联商务就开始陆续挂牌旗下持股的多张支付牌照,寻求股权出让等。除了上述两张支付牌照,以及2023年4月成功转让的中金支付之外,随着《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将近,不排除未来有更多“银商系”支付牌照将加快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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