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近日,一封被认为是广州越秀融资租赁公司(下称越秀租赁)撰写的举报信引发市场关注,该举报信控诉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曲江文控)募集书谎报还债信息。
随后,据财联社报道,越秀租赁相关负责人澄清表示,未听闻有这一举报信、该举报信并非该公司所写。目前西安曲江文控的债务情况正常还本付息,相关传闻不涉及越秀租赁的经营风险。
一时间,这起举报事件扑朔迷离。但据界面新闻独家了解,举报背后,中信信托和山东国信两涉及曲江文控的相关产品此前已逾期。目前,两家信托公司均已采取法律措施。
第一款产品全名为中信信托·民享97号陕西省西安市曲江大明官融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中信信托·民享97号),成立于2021年7月,规模为2.61亿。
融资人和保证人均为曲江文控关联公司西安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曲江大明宫)和西安曲江临潼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曲江临潼旅游)。2023年12月7日,因融资人及保证人已经构成违约,中信信托已根据合同约定,宣布全部回购义务提前到期。2024年2月,中信信托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款产品全名为“山东国信-城市发展10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山东国信城市发展101号)。该信托资金用于向曲江大明宫发放信托贷款,担保人为曲江文控,总规模为4亿,期限分12/18/24个月,对应期限的规模是1亿、1亿、2亿。2023年5月,该产品本应到期,但当时有投资者称产品方案调整为产品延期一年,收益上浮1%。
3月31日,天眼查APP显示,曲江文控新增开庭公告,原告为山东国信,被告为曲江大明宫、曲江文控和西安曲江观骊置业有限公司,开庭时间为4月18日。原被告信息与山东国信城市发展101号产品相关信息吻合。
再来看中信信托·民享97号。界面新闻独家获得的产品临时公告显示,截至2024年2月6日,中信信托·民享97号本金余额为26,100.00万元。该信托预定存续期限不超过30个月,现已进入延长期。
公告称,中信信托·民享97号融资人为西安曲江大明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曲江大明宫),融资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中信信托支付回购价款及回购溢价款。为保证该债权实现,西安曲江临潼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曲江临潼旅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天眼查APP显示,曲江大明宫有两大股东,大股东为曲江文控,持股比例为64.2857%,二股东为曲江文控全资子公司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5.7143%,因此穿透后,曲江大明宫为曲江文控的全资持有。
天眼查APP显示,曲江临潼旅游有两大股东,一是大股东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为83.8816%,二股东为曲江文控,持股比例为16.1184%。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同时也是曲江文控的全资股东。
中信信托公告显示,西安曲江大明宫应于2023年10月16日支付回购本金10,440.00万元及回购溢价款334.08万元,合计10,774.08万元,曲江临潼旅游应及时承担担保责任。但截至2024年2月,西安曲江大明宫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保证人亦未履行担保义务。
鉴于上述情况,融资人及保证人已经构成违约,中信信托已根据《债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宣布全部回购义务自2023年12月07日提前到期,限融资人、保证人自提前到期之日,向中信信托支付未偿回购基本价款2.61亿元以及对应的回购溢价款、逾期支付回购价款产生的违约金等按照《债权转让及回购合同》计算的全部应偿债务。
中信信托表示,已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督促融资人曲江大明宫尽快筹措资金按照合同约定偿还本信托相关债务,并督促保证人曲江临潼旅游尽快履行担保责任。目前中信信托已向北京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于2024年2月6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案号为(2024)京02执196号)。法院已依法向各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各被执行人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裁定冻结查封各被执行人的财产。
中信信托表示,后续,将积极协助法院推进各被执行人的资产保全工作,坚决维护受益人合法利益,以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继续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加大与融资人及其关联方的沟通协调,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全力推进中信信托·民享97号的风险化解和司法处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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