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界面河北从“信用河北”网站获悉,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葛泉矿(简称“冀中能源葛泉矿”)因未对设备检查、提供虚假情况被给予合并警告、罚款9万元。
此前,3月29日4点42分,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葛泉矿东井1277运料巷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2人死亡。
文号”冀煤安监二罚﹝2024﹞2011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冀中能源葛泉矿存在矿井未对132下09运输巷使用的无极绳绞车钢丝绳锈蚀及外层钢丝绳松动情况进行检查;矿井提供虚假情况。2023年汛期葛泉矿未观测地面沙河流量。该矿提供的2023年度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账中:地面沙河流量0m3/s和5000m3/s时,水位均为+113m。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五条对冀中能源葛泉矿给予合并警告、罚款90,000元。处罚日期:2024年4月3日。
天眼查APP显示,冀中葛泉矿成立于2000年,负责人为贾纪兵,经营范围为:煤炭开采与经营;洗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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