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对*ST红相(300427.SZ)公司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下发监管函,涉及吴志阳、杨力、吴剑波、方亮、陈耀高、李文斐、魏荣毅、李成、丁兴号、杨翼飞、汤金木、方育阳、唐炎钊。
根据监管函,*ST红相在2017年至2022年的定期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通过虚构销售业务、原材料采购、虚增固定资产等方式,虚增了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此外,公司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公告文件,以及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公告发行文件中也存在虚假记载。
监管函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要求相关人员充分重视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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