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0日,深交所对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2023年年报进行了审查,并关注到以下事项:
新华联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业务及文旅综合业务,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8.75亿元,同比下降26.23%,归母净利润3.52亿元,同比上升110.30%,扣非后净利润-29.92亿元,同比上升2.7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3亿元,同比下降13.94%。深交所要求新华联结合行业情况、主营业务开展情况、资产结构、偿债能力等,说明其营业收入连续两年下滑、扣非后净利润连续四年为负的原因,与行业趋势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以及报告期房地产业务及文旅综合业务毛利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深交所要求新华联结合破产重整进展、投资者引入情况以及公司对改善主营业务已采取的实质措施,说明截至目前公司管理层对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应对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深交所要求新华联结合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说明公司2023年度持续经营能力是否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以及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所涉事项在本期消除的判断依据。深交所要求新华联结合破产重整的过程、条款约定、执行情况等,说明各项大额债务重组收益的具体形成过程及明细情况,相关会计处理方式、计算过程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要求新华联核查并说明是否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并逐项自查是否存在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或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深交所要求新华联说明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过程及依据,会计处理过程及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深交所要求新华联说明报告期债务重组的具体内容、交易背景、债权人名称、债务金额、债务重组的方式、截至目前进展、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深交所要求新华联说明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支出的发生原因、时点、金额等明细情况,公司已采取的措施和解决进展,会计处理过程及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深交所要求新华联说明本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涉及的具体项目情况,包括项目所处城市、项目业态、开发建设状态、存货账面余额、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等,并结合相关项目实际销售价格、所在地区市场情况、周边竞品价格等,说明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深交所要求新华联说明主要项目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及主要测算过程,重要假设及关键参数的选取标准及依据,与2022年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变化,如是,请说明主要原因及合理性。深交所要求新华联说明相关境外资产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是否为公司重要子公司,并说明报告期是否对相关亏损资产或存在重大减值风险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如是,进一步说明减值测试过程及减值金额;如否,请说明原因。深交所要求新华联说明报告期末1年以内预付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预付账款超3年的前五名交易对方的名称及其与公司的关系、相关款项形成原因及性质,是否构成提供财务资助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同时,要求新华联说明3年以上预付账款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土地未交付的具体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和合同约定的交易条款。此外,要求新华联说明在相关土地长期未交付的情况下,未将预付账款重分类至应收款项的原因,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是否充分、合规。
深交所要求新华联在2024年4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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