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葡萄√娱乐官网正规吗知乎

正在阅读:

火星人(300894.SZ):2023年全年净利润为2.47亿元,同比下降21.39%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火星人(300894.SZ):2023年全年净利润为2.47亿元,同比下降21.39%

火星人04月22日公告,2023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9亿元,同比下降6.03%,归母净利润为2.47亿元,同比下降21.39%。

图片来源: 图虫创意

2024年04月22日,火星人(300894.SZ)发布2023年全年业绩报告。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9亿元,同比下降6.03%,归母净利润为2.47亿元,同比下降21.39%,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5亿元,同比增长71.52%,资产负债率为50.57%,同比上升1.99个百分点。

公司销售毛利率为47.63%,同比上升2.63个百分点,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61元,同比下降21.79%,摊薄净资产收益率为14.99%,同比下降4.13个百分点。

公司存货周转率为4.43次,同比下降0.46次,总资产周转率为0.65次,同比下降0.16次。

销售费用约为4.89亿元,管理费用约为1.22亿元,财务费用约为-0.26亿元。

公司主营为集成灶、水洗类产品、其他,占比为89.62%、4.88%、5.50%,分别实现营收18.78亿元、1.54亿元、1.07亿元,毛利率分别为48.68%、32.31%、52.26%。

公司股东户数为2万户,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数量为3.26亿股,占总股本比例为79.78%,前十大股东分别为黄卫斌、海宁大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大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虞惠丽、朱正耀、董其良、海宁融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金投智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36.18%、13.21%、13.21%、5.00%、3.52%、2.45%、2.42%、2.25%、0.79%、0.75%。

公司研发费用总额为1.15亿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36%,同比上升0.68个百分点。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如需转载请联系:youlianyunpindao@163.com

火星人

  • 机构风向标 | 火星人(300894)2024年二季度已披露前十大机构持股比例合计下跌3.56个百分点
  • 火星人(300894.SZ):2024年中报净利润为4104.17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9.82%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火星人(300894.SZ):2023年全年净利润为2.47亿元,同比下降21.39%

火星人04月22日公告,2023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9亿元,同比下降6.03%,归母净利润为2.47亿元,同比下降21.39%。

图片来源: 图虫创意

2024年04月22日,火星人(300894.SZ)发布2023年全年业绩报告。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9亿元,同比下降6.03%,归母净利润为2.47亿元,同比下降21.39%,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5亿元,同比增长71.52%,资产负债率为50.57%,同比上升1.99个百分点。

公司销售毛利率为47.63%,同比上升2.63个百分点,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61元,同比下降21.79%,摊薄净资产收益率为14.99%,同比下降4.13个百分点。

公司存货周转率为4.43次,同比下降0.46次,总资产周转率为0.65次,同比下降0.16次。

销售费用约为4.89亿元,管理费用约为1.22亿元,财务费用约为-0.26亿元。

公司主营为集成灶、水洗类产品、其他,占比为89.62%、4.88%、5.50%,分别实现营收18.78亿元、1.54亿元、1.07亿元,毛利率分别为48.68%、32.31%、52.26%。

公司股东户数为2万户,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数量为3.26亿股,占总股本比例为79.78%,前十大股东分别为黄卫斌、海宁大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大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虞惠丽、朱正耀、董其良、海宁融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金投智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36.18%、13.21%、13.21%、5.00%、3.52%、2.45%、2.42%、2.25%、0.79%、0.75%。

公司研发费用总额为1.15亿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36%,同比上升0.68个百分点。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