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春天4月26日公告,子公司成都听花盛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听花盛世”)于2024年4月25日收到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武侯区市监局”)《行政处罚告知书》。
经查实,该公司在经营场所销售“听花”酒过程中,存在将“听花”酒功效中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和未经核实的用户评价用于“听花”酒的商品宣传,作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且情节严重。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
武侯区市监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宣传行为,并拟对该公司处罚款180万元。
听花盛世开设的门店将于近日恢复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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